小鲁朋友家中外劳逃逸
已委由仲介通报移民署
逃逸后家中清点财物发现家人金饰手机有部分失窃
到附近外劳常去的印尼店询问
印尼店老板娘说外劳逃走前有去他那边寄包裹
包裹上寄件人写着外劳的名字跟我朋友家的地址
我朋友告知老板娘上述失窃情形
老板娘同意暂缓将包裹寄出
我朋友怀疑该包裹内有他家的失窃物品
现在已经取得窃盗案三联单
请问现在有没有什么合法的方式可以拆开包裹检查
而不会触犯刑法315条呢?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1-22 12:27:00警察报检察官处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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