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因老板指使顶替冒名负责人

楼主: darem177 (达藤)   2017-11-21 22:41:23
事主是我太太,事情是这样的
太太任职于产后护理之家
今年度的评鉴老板指使她假冒负责人(因长相有点像)
参与评鉴的事情,现在评鉴已经结束了,她开始有点担心这样是不是会有责任
到今天才跟我说她有假冒负责人的事情,以我粗浅的知识
这应该构成“诈欺”行为了,如果这个时候去卫生局自首的话
会不会比较没有责任呢?还是要直接到警察局备案?
毕竟如果未来太太到其他地方任职,不巧被当时的评审委员认出
这应该就会麻烦了....
另外也因为有超时加班而没有给应有的加班费,一个月大约是200多小时
目前所知是因为人力不足才会如此,由于产后之家的婴儿室必须有一人固守在内
太太就因为没有办法去上厕所憋尿,因而导致泌尿道感染而入院治疗
而入院治疗实属不可抗力,公司一样扣除了病假、全勤的钱
另因有跟公司签了约,但是太太却也没有拿到另一份的合约影本(一式两份)
但因公司连续两个月迟发薪水,也因无依照劳基法规定核发加班费
公司是否构成违约呢?
太太因为这样也有交离职单,离职单的原因有写清楚是因为
不满薪资算法。
现在公司又要求要返还签约金,可是就像刚刚讲的,有迟发薪水、因工作导致住院
这样是否能够避免返还呢?
以上我们有到劳工局那边咨询,但是得到的答案却不是很有帮助
甚至咨询的律师也是不知道法规,只要我们申请调解而已...
所以以上的问题简述就是:
1.因为老板指使假冒负责人面对公家机关的督考,是否有什么法律责任?
若自首,能否力挽狂澜?公司又有什么法律责任呢?
2.因有签约,但是公司迟发薪水、没有给予应该的加班费及没有另一份影本给予
以及工作造成的感染而入院,这样是否可以主张契约无效呢?
或者公司本身就是违约了?
麻烦有经验的大大能够协助解惑,谢谢您。
作者: hidog (.....)   2017-11-21 22:50:00
应该也有伪造文书的问题,你看一下刑法214
楼主: darem177 (达藤)   2017-11-21 23:04:00
刚刚看过了,所以太太会涉及到214吗?可是当下是雇主指使还是说雇主(公司)有触犯刑法之虞呢?谢谢您的回复。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1-21 23:24:00
??? 负责人没出席,是评鉴要件吗???评鉴时,视导委员的表格,有一栏叫做"负责人是否出席"??
楼主: darem177 (达藤)   2017-11-21 23:27:00
太太的说法是,之前评鉴负责人都没出现,为了避免扣分才会找我太太冒充负责人,而我自己找了106年的评鉴基准其中有提到会访谈负责人,属一级必要项目1楼大大所说的我查了一些法规,我怕太太有刑责...是否要赶快自首呢?QAQ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1-21 23:45:00
那....假如有的话,自己要有扛责的心理准备....
作者: yesohya   2017-11-21 23:47:00
这还不找律师协同妳会处理?
作者: alog (A肉哥)   2017-11-22 00:06:00
1) 你这里要分三件事情看,一个是可能吃刑责的问题,另外二个为公司离职签约金返还或赔偿问题,以及你太太加班费的部分。2) 根据你的描述,你跟你雇主都有刑法 214 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的问题,你需蒐证对话记录、时间来证明你雇主的意图,不然你自首他又不认到时候很麻烦 3) 根据刑法 57、59、62条,自首的刑责可以获得一点减免,主要使公务员登载不实的主要原因出于你雇主,加上你们那恶劣的工作环境,应该能获得一点同情 4) 合约若有收签约金,若合约内容不违法你们仍要返还该签约金,劳基法仅规定任何违约金不得从薪资扣除 5)迟发薪水最后仍有付很难有什么实质上的惩处,有可能是逼走你太太的手段方式。6) 加班费问题可以查现有法规根据你们的实际状况大概会有个答案恕我不再说明7) 律师叫你们走调解很正常,因为这是比较省钱的作法,真要打官司或咨询都要钱只能说你们要冷静去谈判,至于你太太代替负责人出席,我个人认为是还好,除非你太太在人家面前还讲了不该讲或是虚构出来的事情使这些公家机关的人认为你们护理之家有符合评鉴条件那么可能有一些很明显的的问题
楼主: darem177 (达藤)   2017-11-22 00:29:00
好的,感谢A大的回复,我大概有个方向了:)谢谢您~~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7-11-22 10:53:00
有签文件吗?用谁的名字?
楼主: darem177 (达藤)   2017-11-22 14:00:00
有签字,是冒签负责人的名字...
作者: ziiwewe (嘟噜嘟嘟打打)   2017-11-22 22:11:00
红字明显...签人家的名字就是伪造文书了啊!!!
楼主: darem177 (达藤)   2017-11-23 00:14:00
是啊!!!!所以不知道该怎么办QAQ
作者: hidog (.....)   2017-11-23 00:17:00
真的担心出事就自首吧,但是可以先找律师聊一下另外自首前,记得先做好蒐证工作
楼主: darem177 (达藤)   2017-11-24 21:58:00
好的,感谢H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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