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收到一张红单,是在人行道临时停车被民众拍照检举的违规
红单是长这样子
https://www.dropbox.com/s/6c3j79yr42jj27i/S__7921668.jpg?dl=0
收到这红单觉得很冤枉
当天是因需使用手机看地图找路,觉得停在马路上不好,故停在人行道上
前后临停不超过二分钟
有二个问题想请问
1.小弟本人还坐在机车上(照片可看出车上有人),
且临停不超过二分钟,是否可开罚?
2.由举发照片看不出该处为人行道或骑楼,这样举证资料是否充足?开罚是否合理?
因小弟觉得这样开罚很不洽当,想透过申诉的管道向相关单位申诉
故想请问各位是否有相关的法条可以适用此案,可帮助申诉更顺利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