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好意思,因为身边朋友遇到很虾的问题故代为提问,希望把状况详细描述文长抱歉。
朋友女方为银行内勤人员,年收约60万,南部人北上工作。
前夫是银行业务,年收入是女方两倍以上,家里为北部小康之家,提供一间房子给两人婚
后居住。
两人奉子成婚,生下小孩第二年后开始发现男方外遇(有抓奸提告记录)
外遇对象也是已婚。
在事情被发现后,男方开始越来越少回家。留女方自己带孩子。
因孩子还小且男方双亲多次慰留,加上女方在北部无亲人倚靠,就这样一直留在那个家照
顾小孩。
但几年过去,依旧等不到男方回头。女生体力与精神状况开始不堪负荷。
找男方协议离婚,双方协议,男方赔偿女生50万精神补偿。并且小孩的责任义务归属男方
。
女生就这样离开那个家。
男方这则带着小孩去跟外遇对象同居(外遇对象也离婚了)
过了约两年,女方有了新的对象且预计结婚。
因为女方新的对象收入条件佳,时常带女方出国游玩。
在知道女生被求婚后,前夫因为外遇的女友怂恿(因为嫉妒她要照顾男友前妻所生的孩子
对方却有更好归宿)
,提起要求与前妻重新协定扶养费用(摆明刻意破坏女方再嫁)
因两年来都是男方自己依照当初承诺的自己扶养孩子。
女方虽无直接给予金钱,但也带孩子出国了两次游玩,加上常常购买衣物等。
找男方理论这样不合理的举动,男方就告知他无法控制自己同居女友,一直逼他提起诉讼
来闹事。也承认他只是为了让女友满意,不是真的想要前妻出钱。
但女方现在的男友对此状况无法接受,表示若无法顺利和解将取消婚事。
想请教大家法律上的专业
1.关于男方承认恶意提起诉讼有办法主张动机不正当而诉讼无效吗?(如能举证或有证据举
证这个动机)
2.男方主张之教育费用实际为男方双亲支付私立小学学费,周末也是男方双亲照顾小孩
(若能举证)。诉讼还有效吗?
3.当初所签立权利义务皆由男方负责,且女方明显经济弱势,因为要再婚后新的老公帮忙
才可能有给付扶养的能力(男方要求女方给付2万/月,女方每月薪资去掉年终不到4万),
如诉讼无法顺利和解,女方可能被解除婚约,将无法支付多余抚养费(台北租屋,南部爸
妈孝亲费,生活费),该荒谬的状况该如何处置?
请问有熟悉该类似状况处理的大大可以协助嘛?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