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marsqq (海洋的健儿们得竖坚长~)
2017-11-06 02:23:53各位版上先进好
最近遇到个继承问题
因对承办代书说法有些疑问
想请教一下各位先进看法
没有使用执照的房屋吗?如果是,拍照给国税局,问问可否注销房屋税籍登记
楼主:
marsqq (海洋的健儿们得竖坚长~)
2017-11-06 10:27:00不是要先灭失才行吗之前有去地政问过灭失的基本标准是屋顶都不准留所以我才会好奇在原址加盖的铁皮车库会不会被要求拆它算不算是原建物的延伸,或是新建物这样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1-06 10:44:00房屋税在地方税务局,另外老房子几乎都没残值了但既然卡一个不存在的建物,建议还是办理灭失登记税务局那边有房子税籍登记的建物材质别
楼主:
marsqq (海洋的健儿们得竖坚长~)
2017-11-06 12:02:00当然能灭失是最好,但我们只有1/4持份要灭失又是大工程才想说先继承再说,但代书又说不用管它没关系房子不在了政府也拿不走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11-06 13:49:00现在是公同共有,还是区分共有??
楼主:
marsqq (海洋的健儿们得竖坚长~)
2017-11-06 17:32:00分别共有
往远一点的方法去想,其实最好是要办建物灭失登记,但必须先测量。但有时候会基于某些因素而不办就是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