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7-09-26 00:12:00本版还是隔壁生活法律板,有提问过类似的,曾经啦原内容忘了,但大概就是套票使用几张之后的退款...如一张XX券,费用是 1000元,一本20张,卖你 16000当某甲购买一本,用了四张之后,不想用了,要求退款请问,应退金额为多少???答案是.....16000-4000=12000元....不是 16000x16/20= 12800元你买火车票也是如此,来回票9折优待,你用一张,退一张也是 已折扣总金额 减去 一张原始票价金额从这个道理来看原PO算式,就会发现原PO主张并不合理不然,照原PO想法,那若原PO其实只要一个零件而已那原PO退回其他零件,以自己的公式要求返还款项那不就等于,单购零件,并且以折扣价钱买入??? ^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