代志是这样的
我老婆去门市续约才发现名下多了三门门号
调出合约电子档发现对方用印章代替签名、双证件已经很模糊
我们报警处理
但是警察居然不给报案,说他们已经很忙,可不可以不要报这种案
警察直接叫店家来,且警察认识店家
店家说老婆之前都已经签了委托书和切结书
警察就叫我们都到店里面去看委托书
警察一看委托书有签名就一直凶我们,说自己都签了还想报案
接着和店家一搭一唱开始大声威胁恐吓我们
意图要打消我们报警的念头
老婆记得有签委托书没错,但是不记得有委托3门门号!
委托书都是用手写很潦草
我们要求要复印带回家确认
店家说要问他们律师,就出去打电话给律师(其实是不是真打谁知道)
回来后就说律师说不能给,上法庭才能给
岂有此理……我老婆是委托书的委托人,签名的也是她,对方真的有立场拒绝给我们复印档案吗?
再请专业的大家帮忙解答了,感谢!
另外,想请大家也公评一下,该警察是否恶劣?以及以威胁恐吓语气阻止报案是否违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