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 事情是这样的
之前小弟借了没在用的学校信箱给以前朋友 因为他要注册某个论坛的帐号
结果白目的他在那个论坛PO了一篇创作文 内容有涉及犯法 结果被人检举
于是他就被约谈了 笔录也做完了 反正就是确定他那篇文章就是豪小而已
本来想说没事了
但是那个承办的警方今天又打给我说要确认是不是我借信箱给我朋友
警方表示他本来要签结了 但是上头长官不准
意思要我去确认(我不太懂我去确认的意义在哪)
要约谈我 然后要确认我的身份 请问这种情况我一定要去?
如果没有要去好像会寄什么通知书?
我有疑问的点是
1.不管今天是不是我借我朋友信箱注册帐号 他那篇文章就已经确定是豪小创作文
那执著要我去确认身分 跟 确认是不是我借信箱给他的意义在哪?
2.我可以选择不去吗? 毕竟那个派出所离我家有点距离
实在懒得为了这种无聊事特别跑一趟
已经确定我朋友没有犯罪的事实了 那我不去会怎样吗?
还请有经验的各位大大们给点建议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