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没发拘提通知单及传票就被员警带到派出所,一名女警说我是被拘提。
一名男警说拘提不愿意做笔录就强制就医。想问民众可以有权利不做笔录吗?
拘提是不发任何通知直接到家门找人的吗?
后来被那名笔录打字员男警侦讯做笔录时,被他旁边的那名唸笔录问题的
女警刑求用手机照明灯一直照我左眼两小时半直到侦讯笔录做完为止。
刺眼的光是从她手机照相镜头射出到我左眼。
女警骗说是在录影,但手机录影根本不用一直按着手机,按一下就可。
我看她是一直按着手机。
跟她说光很刺眼不要一直对着我眼睛,她竟然不听劝说不要碰她手机照明灯的光源。
造成我左眼受损。
有人眼睛有被刑求过的经验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