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各位专业人士
如果男方和女方离婚后,财产分配的问题
一、女方名下有一间房子,所以原则上是一人一半??
如果房子价值800万,假设土地增值税是80万,
那么离婚后,女方要给予男方(房子的一半价值)400万,
但是土地增值税的部份...男方是否也要给一半40万元,给女方???
也就是800万-80万=720万,再除2等于360万
就女方给男方360万即可??
二、男方名下拥有现金500万,
从父母亲的遗产所得约1000万(土地约800万,现金约200万)
(土地是30~40年前赠予的,现金是近5年赠予的)
但是男方玩股票输了200万,又因要争取母亲的遗产花了50万打官司
于是男方的现金
500-200-50=250万
遗产赠予部份(土地800万、现金200万)
男方可主张婚后的财产现金只有250万,
只要给一半125万,给多女方即可....
而其它的1000万是遗产赠予...所以不能纳入夫妻共同财产~~
这样主张是正确的吗??
以上,请专业人士解答告知
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