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再议失败,还有机会吗?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5 17:43:00
我被他人殴打,当日他人明明就在现场,却出具公司出席的打卡记录给检察官,但这份出
席记录很奇怪11/29 9:44上班,11/30 00:18下班,后面附注:今日早退,接着11/30 00:
18上班,11/30 12:45下班,所以总共是连续上班近27个小时,检察官竟然采信了,并在
理由上写:某某上午上班直到凌晨才下班;另外还有
两名被告,只说不记得就逃过ㄧ劫了,而这案件提告 被驳回 再议 被驳回 请问还有什么
方法可以让这案件起死回生吗?谢谢大家。
(手机排版,请见谅)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05 18:02:00
提交付审判,只是就要花钱了。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5 18:15:00
谢谢,看到成功率好低,真的对检察官心寒。好生气当时检察官不什么不能好好调查,为民申冤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6-12-05 19:15:00
要看工作性质吧 对方有提个说法加上证据,你要有更强力的证据才可以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5 19:40:00
职务,某知名文创公司的总务主任
作者: bear58 (小黄犬)   2016-12-05 19:53:00
与其怪检察官没有好好调查,不如怪自己案发当时没有蒐证存证检察官没有欠你,自己要提告,本来搜证存证的义务就在自己身上,没人有义务要帮你找证据法院能做的是依你所提供的证据下判决,自己当下没搜好足够证据,怎能怪检察官呢?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5 20:31:00
1.此事发生在山区,如同日月明宫一案,被众人围殴。2.手机被剥夺。3.被害人连逃命下山的方式都没有。4.有验伤单但是多次去警局,警方整整迟了14天才让我报案。5.连调阅监视器画面的机会都没有。6.最有利的证据就是对方的出席记录,但检方不详查,我想应该连致电该公司此记录是否属实都没有。7.此事目前被起诉三人,而检方相信起诉三人的证词说不起诉三人当时不在现场。8.起诉人与不起诉者有夫妻、母子等关系。这种情况下,不依赖检察官的侦查,我还能怎么办,请b大教教我好吗?
作者: yesohya   2016-12-05 20:40:00
这跟大哥教唆小弟 小弟不供就没事一样 妳没证据无解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5 20:50:00
好伤心,这是21世纪的台湾。其实只要检方多一个动作,相信会有更多的正义会出现,但是没有。
作者: a0131200 (DoDo)   2016-12-05 21:03:00
你只剩下委任律师交付审判这条路 请律师帮你写入诉状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5 21:46:00
有多少证据说多少话,不是不合你的意才是正义不是合你的意才是正义
作者: dec16 (新生代幽默大师)   2016-12-05 21:47:00
如果你有办法找到新证据 或许可以试试看刑诉260
作者: HellKitty (山猫.山性猫.地狱猫:D)   2016-12-05 22:15:00
除非明示不让你再议,否则可以继续努力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5 22:32:00
X大,伤害案发生事实就是事实,对方提出证据在哪,也明显有瑕疵,这是事实,检察官没认真调查,写出来的文件更是可笑,这也是事实,这应该不是合不合我意的问题吧?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12-05 22:40:00
就算打卡纪录是假的也不能证明什么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5 22:48:00
那是他的不在场证明,为何要造假?这就有问题了!不过上面大大让我知道在台湾只要老大叫小弟不说,就没事了。另外,我这边有证人说他在当天有看到那个人,检方却以证人当天可能记忆模糊之类的话语带过,这应该可以证明那个人当天就在现场,接下来就看司法怎么走了啊!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5 23:16:00
对方提出了证据,你有提出什么证据吗?我只有看到"单方面" 怀疑检察官没有跟对方求证。司法讲的是证据,没有证据的前提下,怀疑你编故事都很合理,不是自生受害人就最大。你自己都知道当下没办法保留证据,那要检察官去哪生出来?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5 23:24:00
X大,你有看回文吗?有的话应该可以看到我有写我这边有''证人'',请睁大你的眼睛看清楚。另外,我并没有要求检方生证据,只求他好好调查有问题的地方,这有错吗?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5 23:32:00
我说看到某A在台中打人,某A提出出境纪录证明他人在国外,你觉得检察官信谁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5 23:36:00
这不是信不信谁的问题,是检方要去调查事实真相吧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5 23:36:00
人的记忆本来相对就没有那么可信,尤其如果他的公司确认打卡纪录为真你前面就说了"应该"没有确认啊,不就是推测吗你如果觉得有问题,或者觉得公司跟被告串通,ok,你可以蒐集一些初步证据,请检察官调查,而不是提告了就什么都扔给检察官,然后说司法不公这种案件最需要的就是当下的证据,如果没有本来就相对麻烦,又不是在演CSI...
作者: bear58 (小黄犬)   2016-12-06 00:00:00
真相是什么?在法庭上的真相就是证据,对方可以提出证据,你却无法提出,检察官为何要信你?所以才一直强调,蒐证存证是件多么重要的事情,证据在法律上就是力量,就是铁律。不经一事,不长一智,与其抱怨台湾司法烂,不如日后多警惕自己,一发觉不对劲先做好搜证存证的准备,保持头脑冷静,想办法搜证存证。等你开始彻底执行搜证存证的功夫,就会知道台湾司法有多罩。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6 00:14:00
X大,你好奇怪喔,为什么一直维护检察官,另外在提告与再议的过程中,你又如何知道,我方没有提供证据,并努力搜集新事证,就说我只会把案子丢给检察官,然后说司法不公,最后有些事证需要结合司法与行政,小老百姓根本没有权力去查,此时不依赖检察官依赖谁?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6 00:19:00
因为从你所叙述的文里,我只看到对方提出相对你而言更有力的证据,而你完全没提到你提出什么证据(一个薄弱的证人以外),只感觉到你一直强调你是受害人、司法不公blabla如果你是想问如何翻盘,你应该说双方有什么证据,但你文里面太多单方面推测的用字,你直接放不起诉书都比你说的那些废话来的有用
作者: nouredin (米克)   2016-12-06 00:32:00
看完文章突然庆幸台湾没有陪审团......
作者: darkMood (瞬间投射)   2016-12-06 00:32:00
搜证的义务在自己身上? 所以被害人要化身警察? 看到鬼
楼主: wearesad5566 (我难过)   2016-12-06 00:40:00
X大,文章本来就只是针对有问题的地方写,其他那相关法律文件应该不用逐条跟你报告吧,另外我的问题标题写的很清楚,你看清楚了吗?还有我本来就是受害人,这你有什么问题吗?
作者: xydora (xydora)   2016-12-06 06:08:00
我没说你不是受害人啊,单方面宣称的话你的确是。你想翻盘就是得想办法提出有利的证据或者疑点,而你说的这些大部分基本没有帮助。如果你想听好听的答案,ok,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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