版上各位大家好,家里目前遇到这样的情形,求助无门,只好来请教各位:
因刑事传票寄到户籍地址,但因没人居住在户籍地址而无人收信,
寄回原寄信处,却从此找不到此张传票。
以下是我们询问各单位得到的回复:
(1)法院:推给事务所的承办员,但我们联络不上承办员
(2)承办的书记官:不给补寄传票,推说这是事务官的工作,
到时开庭的书记官也不是他,他无能为力
(3)事务官:书记官给了我们事务官的分机号码,打了三天,
完全都没有人接,找不到人
(4)派出所:承办报案的派出所说可能会退到辖区派出所,但
到辖区派出所也都没有退件
明天我们要去法院的警务处问看看,不晓得大家知不知道找不到刑事传票,
还有什么解决办法?先谢谢各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