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esteec (estee)
2016-10-23 13:03:30地点:我家
人物:家父、家母、舍弟(在外租屋临时
返家)、保险业务员、本人、邻居
事件:邻居的保险业务员向家母推销年金保险,因家母不识字,家父拒签,家母希望我下
班后,由我处理,但舍弟突回家,由舍弟共同签名;我下班到家,已签好保约,家母要求
我再确认,保险员自介为南山人寿,
我不自觉脱口说“这公司不是要倒了”,
保险员二三次追问我从哪听来,又一直试探我在哪家保险公司(我在一般公司),隔天舍弟
及家母商量后打电话取消保约,该业务员说她要告我侮辱罪。
请问有构成侮辱罪吗?
又我可以做何防御?
作者: m16ichaelkb (顺安么么) 2016-10-23 13:18:00
不会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6-10-23 13:44:00
不会
作者:
q622622 (~Mr.廷仔~)
2016-10-23 13:55:00欢迎她来告
一个保险业务员不能代表○○保险公司对告诉乃论之罪来提出告诉的。保险业务员与○○保险公司也不是同一个权利主体,就算毁损○○保险公司的名誉,就算是毁损保险业务员的名誉,这种逻辑很奇怪的。既然不想投保,就不要跟对方讲太多话。
等他告,可受公平之事,之前真的有些问题;何况业务员跟保险公司真的不同主体,提告当事人不适格、或无告诉权之告诉不合法负责吃好睡好就是最好防御XD
楼主: esteec (estee) 2016-10-24 07:05:00
谢谢大家的回应,我会请家母不要再理会,再次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