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板友大家好,我今年一月透过仲介媒合拿了工作准证(WP)到到了新加坡一间小
公司工作,当初被出国工作这个梦想冲昏了头,合约明显非常不公平而且没保障,
还是瞒着家人给他签下去。到了这边虽然工作内容跟当初承诺的不太一样,但是本
著出国多接触、多学习的心态,试用期结束后还是决定留下来。
但是前一阵子副总离职,老板娘就把副总留下、她自己不想面对的问题丢给我,常
常有问题没人可以问,老板娘也只会一句自己想办法,开使天天加班并且承受来自
客户及公司双方巨大的压力,因此渐渐萌生退意。上个月已经九十岁的祖母跌倒,
自己在新加坡吓出一身冷汗,很怕哪天有个意外会再也看不到她,于是决定缴付违
约金提前终止合约。但是仔细再看一次合约,违约金似乎是用全薪计算,这样的话
我得把一整年的积蓄都赔下去。
由于之前听一个新加坡人说我的合约太不公平,应该不具法律效力,不过他也不是
法律人,我也是持保留态度,所以我想问就法律的观点,这合约很不公平但是我已
经签了,还有没有可能争到取赔偿用底薪计算?以下是有跟我的聘任期、薪酬和违
约赔偿有关的条文:
1. ENGAGEMENT
(a)The company reserves the right to conform your Employment during a
three month Probationary period. Notwithstanding employment confirmation,
you undertake to be employed on a Contract basis of twenty-four months. In
the event that you breach the above clause by way of early termination, you
agree to compensate the Company for hiring and training costs, upon demand,
six months of your last drawn salary whilst in our employment.
本公司有权以三个月的试用期确认你的工作。就并确认书说明被聘用合同为24个月
如果你违反了上述条款而提前终止合约,按照公司的规定,你必须赔偿本公司的招
聘和培训的花费,即6个月的薪水(以离开公司时的薪金为准)
2. REMUERATION
(a)Your basic monthly salary shall be $1300.00, housing allowance $300
per month, with fixed overtime rate at 1.5 times or 2.0 times according to
MOM's rules and regulations. However, as proposed by your good self, we will
undertake to pay you a lump sum overtime fee of $900.00 monthly, irregardless
of overtime hours clocked.
你的基本月薪是1300.00新币,住房津贴300.00新币,加班工资为正常上班薪资的
1.5倍或2.0倍。然而,出于对你良好工作能力的期望,公司会提供一笔每个月固
定的加班费900.00新币,无论加班时数是多少。
3. 其他条文比较没有直接相关就不一条一条打了。基本上就是我做很多事情都要赔偿公
司,但是没有任何一条是关于公司给我的保障(除了基本的年假病假)。如果有需要
全文我再补上来。
最后想问一下,如果最后因为付不出来而直接逃回台湾,将来还能入境新加坡吗?以
前公司有个中国人因为不爽老板娘,半夜直接搭飞机回去,公司似乎因为走了一些法
律漏洞所以也不敢跟政府告发他。到时如果没得选择我可能会学他这样做,但是又不
知道如果公司真的追究起来会怎么样。
以上,无论结果为何,都感谢各位板友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