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去年发生车祸,算是有点严重的车祸
最先是想跟对方和解,但对方保险公司都避不见面
因为快到了刑事半年的期限就提告了
是刑事附带民事,然后车祸现在也快一年了终于要开庭了
可是朋友跟我说这种开庭是先刑事然后等判决了
才会开始民事开庭,请问这样是正确的吗?
这样会拖多久有人有经验吗?
因为车祸关系我大概要一年半到两年不能上班
家里环境也不是很好经济就满吃紧的
原本以为明天开庭之后就可以等判决
谢谢
另外再问一个问题
我上网看到一个文章说开民事庭的时候如果被告说愿意赔偿
法官就会问原告愿意和解吗
那篇文章说这时候不能答应
如果答应后对方名下没财产或薪资所得
到时候钱拿不到也不能再告他了
那如果对方是有保险的呢?
这样对方上法庭说愿意赔偿就算他没钱
保险也一定会赔偿对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