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私益募款 剩余款项是否具法律上原因?

楼主: FatFatDer (坐北潮男)   2016-09-08 02:03:26
各位先进晚安
想讨论最近很热门的议题
一位网络部落客向粉丝募款
打算以那笔钱来替猫看病
到这边应该是412
大家以那位部落客要“治好这只猫”为负担
做成的赠与
然而小弟想在这请教的是:
万一该部落客募得2万元
而在这只猫身上以募得款项支出医疗费用1万元
剩下的一万元是否因为负担成就
就可以自由运用?(如:买包包等)
或者是,对于那剩下的一万元的持有该部落客即不具法律上的原因
属不当得利,应该要退回粉丝们呢?
谢谢各位先进的指教!
作者: Lailungsheng (原来我是萧远山...)   2016-09-08 06:42:00
罗伦佐油?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9-08 08:50:00
跟大家讲,希望当作买猫的食物跟未来医药负担若不要的,就照比例还给不要的,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9-09 15:06:00
个人募款这件事本身已经违法 = =
作者: CCWck (干嘛要暱称)   2016-09-09 22:01:00
他没说做公益 应该不违反公益劝募条例吧?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9-11 17:49:00
对齁,那叫乞讨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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