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别人的登报道歉内容可否刊在网络上?

楼主: chings22 (chings22)   2016-08-24 22:45:45
以前有某人跟他的公司打官司,最后和解,条件是必需登报道歉,
后来他也有登报道歉
我朋友就将他登报道歉的内容拍下来,PO在部落格上,
仅标注报纸名称跟日期,有设tag让人可google.
被他知道后,他做了以下处理
1.通知部落格官方把图片下架,因为有他的姓名,部落格官方照做
2.去法院告"违反著作权法",因为没在允许的日期刊出
我朋友出庭一次,检察官当场告知会不起诉处份,最后是不起诉
请问
1.部落格官方做法对吗? 是否可申诉?
2.登报道歉,非当事人是否真的不能PO在网络上
3.不起诉处份还可以反过来告"诬告"吗?
4.新闻说去法务部网站可查到某人案件,"不起诉处份"的是否有记录可查?怕留案底
谢谢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24 22:47:00
1.对.没办法申诉2.对3.不行4.不知道=-=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4 22:48:00
blog 想撤就撤,有问题吗??
作者: tjtjtj (新)   2016-08-25 00:23:00
4.你只要刑事案件进法院就会有纪录 只是一般人查不到
作者: lightya123 (光)   2016-08-25 08:59:00
部落格有履行著作权法第90-9条之程序可以免责
楼主: chings22 (chings22)   2016-08-25 09:09:00
登报道歉是公开资讯,会有著作权? 我不了解,有人可告知吗
作者: rrowl (我不作大叔好多年)   2016-08-25 10:40:00
对.会有著作权的问题.报纸的内容中依著作权法9-4中有明定单纯为传达事实之新闻报导所作成之语文著作。<-不得为著作权之标的.其他的内容都是有著作权的问题的.登报道歉是公开资讯没错.旦这不代表当事人的著作权就消失了.他又不是新闻
楼主: chings22 (chings22)   2016-08-25 21:14:00
如果是A写好,叫B拿去刊登道歉,那B可以主张著作权吗?
作者: Deutschll (麦当劳斯莱斯)   2016-08-28 13:31:00
3.可以,至于成立与否另一回事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6-08-30 12:16:00
1-1.官方是依其管理权限所为处理,应属合理。1-2.若申诉,官方仍可主张系合理的管理行为。2.该道歉启事属语文创作若内容系法院要求必要记载之内容或一般道歉共通内容因不具原创性,则不受著作权法保护又若其内容非B所撰写,B自不得主张享有著作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