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27 17:05:00承办业务,麻烦先搞清楚.......要不要先把国赔法唸一下...你要告的东西,是啥??当然,国赔法是民事法的特别法没错啦.....国家赔偿法第二条,写的很清楚了要选择用民法挑当事人告,确实也是一种手段啦只是,法就这么在那,不用,却跑去告个人???那是要求偿,还是要去修理当事人 ??这么大的国家不告,你跑去告个人??? 有违经验法则况且,您自己都第5行都认为 "这是学校的责任"第七行也是这样子,那,不告学校要告谁??顺道跟您讲个事实,您只是试算损失,并无真正的损失...就跟事故车修好,当事人要去告车价减损,法院不判赔会类似请先举出 "损失的事实",才有办法求偿但,您不一定能够活到可以请领退休金那天......所以法院应该不会认为有以发生的损失事实总之,加油,对了,民事要缴裁判费......个人很欢迎您回报后续处理结果,以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