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祭品文 被告

楼主: johnny9667 (大八)   2016-08-05 21:47:36
源由:
当时背景时空在今年六月一号 那时候新闻在吵美猪 立法院门口国民党在外面抗议
在政黑板 有人发文 国民党会不会开车冲撞?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4728258.A.C6F.html
他文章提到以前连战选输 所以邱毅开车冲撞高雄地检署
所以我就在政黑板上发了这篇祭品文
https://www.ptt.cc/bbs/HatePolitics/M.1464751883.A.846.html
如果国民党抗议冲撞立法院跟邱毅一样或更高就发鸡排
过了两个月就收到承办警察打来电话说被告了 违反刑事的社会法
下礼拜约要去做笔录,我大概的解释,
在政黑板发此文只是想戏谑以前国民党选举输了,邱毅开车冲撞法院。
并说明我发不发鸡排跟国民党会不会冲撞立院根本没有关系。
如果选举时,发文说国民党选输在凯道开夜市,我就发鸡排,请问这样也是有罪吗?
以上是我大概的说明
或是怎么说会更好? 请问这样会被起诉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5 21:52:00
社会秩序维护法是行政罚吧
作者: avemaria (缘芬)   2016-08-06 00:28:00
看不出来违反哪一条
作者: Houei (金山好吃粥,伸!)   2016-08-06 18:53:00
煽动他人发违法文章??没申请路权就开夜市吗?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6 19:10:00
社会秩序维护法63条5款或64条1款吧总之,这些跟你去嫖妓一样,罚钱而已,没事儿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06 20:45:00
这个警察有办案分数吧我记得现在有电信警察专门在办网络发文违法有绩效指标。程序上警察一定要做笔录。但有没有违法起诉要先过检查官者之后再来看法官这一关。检查官这一关应该就刷下来,因为你提出论点是法人就是kmt ,并非一般自然人。再来鸡排价值性低。收取鸡排的对象也不一定是给kmt 来去用。他是单纯是要搞你。一般电信都是违反儿少分数高,你这种很难成案会被检查官骂。如果是检举人告发那就会受理。
作者: jaannddyy (詹敌)   2016-08-07 01:38:00
社维法有刑事吗检察官不管行政裁罚的,说你这个是犯罪行为也说不过去
作者: rock0807 (∫PTT帮∫ 废文组组长)   2016-08-07 11:56:00
煽惑犯罪啊 你举的例子已经确定是犯罪你也心知肚明这有成罪 而且还要出资鼓励更严重的状况 在网络po文上也符合公然要件你今天如果不举这个标准来发鸡排 我看应该没问题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6-08-07 14:06:00
刑事教唆罪 民事造意共同侵权赔偿责任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07 16:28:00
很难成案,已经说是法人,法人不会因为发鸡排去犯罪。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7 17:15:00
要是原PO还是不懂,那今天举个很简单的例子若有某人跟你交恶,然后到网络讲,谁谁谁肛了某人老子打赏底下推文一百名的鸡排珍奶....然后换成你要天天担心屁股被肛....对方有无犯罪??这很基本的道理嘛~~~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07 21:34:00
楼上请举判决实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8-07 22:28:00
楼上可以去实作一下
作者: stabat (STABAT)   2016-08-08 00:03:00
所以你这算教唆煽惑吗?
作者: bearq258 (bearQ)   2016-08-08 22:00:00
台湾的法律、法人是不具备犯罪行为能力所以写KMT就没问题,但是写你我他这种就会出事
作者: Afun2009 (谢天)   2016-08-09 09:18:00
担心就请律师陪同前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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