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版大好:
在下的妹妹机车与前方追撞,
起因为前前方的机车突然左转导致我妹前方机车急煞
而我妹没保持安全距离追撞
今晚双方约到警局和解
先前对方即告知我妹须赔偿$9800的医药费(加出租车费)及修理机车费$13000
一共约$22800
今日见面变是要索取$24000
因我妹只是大学生,对方答应可以八期分期付款
我妹在电话也有告知和解当天须带各项收据
但在今晚对方带了一个自称是律师,却没拿出名片
对方也不给任何收据,告知价格已经很便宜,
如果要看收据则将会跟她要更高的补偿费用
然后要我妹手写下这份自以为的分期付款合约书,说付完才要签和解书
他们也不愿去调解委员会
现在要咬定我妹是完全肇事方
所以他们的要求我妹都得照做 否则就告她
这是今天签下的可笑合约书
请问这有法律效应吗?
说他们带来的人是律师我真的怀疑
这份合约书上面连对方基本资料都没
http://i.imgur.com/0PAtPdE.jpg
因妹妹只是个大学生
一听到他们要狮子大开口不签就要索取24万及提告
所以很担心之余就签下了
不知道各位版大有什么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