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房东突然要卖房的房屋租赁问题

楼主: nnasatw (NingNing)   2016-06-30 16:07:01
第一次发文 若是排版还哪里不顺请见谅QQ
我和朋友是学生,在学校(关渡)附近寻找租屋,从五月就借由永x仲介看上一间房子。
六月初跟房东签约,因为是旧屋装潢,还没装潢好,所以起租日设在7/10,可是我们九月
开学才会开始住,但是已经把家当都搬过去了,钥匙也给我们了。
因为有仲介,所以有签定型契约,如果甲乙方一方违约,要赔一个月的租金。
结果6/26房东说这栋屋子有可能要卖掉,要请我们搬走,并且会赔一个月违约金+还订金
。因为说还不确定,说四天后跟我们确认。
也就是6/30今天,他跟我们说确定卖掉了!请我们在十月的时候搬走,买主是要马上搬入
的 所以不可能跟他续租
(觉得房东很可恶!他同时跟我们的a业务说要租,另跟一家业务b说要卖,我们并不知情
!)
可是我们不想搬,毕竟我们花了很多时间在找房子,还有搬家!
尤其我们学校那边是学区+稳定住宅区,通常都是学生在七月退租,然后就马上有人续租
,所以基本上我们九月再去找房子应该是找不到什么房子。
尤其我们又不是本地人,不会在7、8月的时候回台北看房,所以对我们来说,再找房子极
不方便,也不愿意妥协。
基本上业务根本不想理我们,他还收了6000元的服务费...
请问现在我们要搬出法律跟房东说吗?
以下是我的东吴法律系朋友给我的意见:
(一)按民法第425条之规定,出租人于租赁物交付后,承租人占有中,纵将其所有权让与第
三人,其租赁契约,对于受让人仍继续存在。此规定亦即俗称"买卖不破租赁"。
(二)本案中,妳(乙方)已签定租赁契约,更有搬入家具等事实行为,应可推定房东(甲方)
已交付其屋,乙并有占有之事实。今纵甲已将其屋为所有权让与,该屋之受让人亦不得以
此契约对抗乙,是故乙仍有权继续占有该屋。
(三)结论:
乙仍可本其租赁契约,继续为使用收益该屋。
相关条例:
房东卖屋对租赁契约的影响-“买卖不破租赁”
民法第425条规定,原则上当租约未到期而房屋被卖掉过户,房客仍可继续向新屋主依原
条件承租至租约届满,而不影响原有房客的权利,此即所谓“买卖不破租赁”。但“买卖
不破租赁”有下列几种例外:
1. 在承租前房东已开始卖屋(我们在租房的时候并不知道他同时在卖房!)
2. 未经公证之租期超过五年的租约
请大家给我们一点意见指点迷津QQ 先谢谢各位!
作者: airrooco (批批踢三星级潜水伕)   2016-06-30 16:29:00
房东用一个月违约金解约,貌似没有破租赁的问题...
楼主: nnasatw (NingNing)   2016-06-30 16:31:00
就算他是因为要卖而解约也没有吗QQ?
作者: ultratimes   2016-06-30 16:32:00
法律是这样,实务房东才是老大你拿他没办法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6-06-30 17:44:00
重点在于你们租约还没生效...
楼主: nnasatw (NingNing)   2016-06-30 18:19:00
看来不太乐观..谢谢回复的各位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6-30 21:19:00
本案已确认有违约罚则,且房东愿意遵照罚则来走您要主张的地方实在没得看现在是现任房东要 中止租约,自然走不到买卖不破租赁
作者: depravity (沉沦)   2016-06-30 23:16:00
实务是实际使用人才是老大(返还占有物诉讼要时间)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7-01 09:51:00
你订约时对方尚未卖出,所以不算是那个你提的例外1。
楼主: nnasatw (NingNing)   2016-07-01 11:45:00
好 谢谢各位TT看来还是只能加紧脚步找新房了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6-07-01 13:03:00
你可以列出你的损失和已经付出的费用等等抓个数字去和对方谈 只要有理由 且该费用高过对方给你的违约金 也许对方会同意这件事 如果已进驻/放东西也建议和房东点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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