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有关土地持份使用问题

楼主: sam197665 (东哥)   2016-06-28 23:15:43
想请问如果有500坪的林地,我买下持份30坪,所有权人6-7个
我可以在500坪里面露营、种花草吗?
实务上这样使用有没有问题?
有可能被470坪的所有权人们赶出去吗?
谢谢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6-28 23:54:00
最高法院74年第2次决议、62台上1803、55台上1949简单来说会被赶出去,然后还构成侵权行为、不当得利如果没有分管契约或所有权人多数决,你连一坪都不能用@@
作者: scott2009 (红土芽庄单品香)   2016-06-29 08:51:00
现在过半就可以作处分或盖房子就算违章也可以盖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6-29 09:45:00
自己露营还好,花草主张共有,也还好.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29 09:46:00
违章不违章跟共有没有关系…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6-29 10:14:00
多数决还是要按持份比例付其他人相当于租金之不当得利啊
楼主: sam197665 (东哥)   2016-06-29 14:39:00
谢谢a93大,判决文很有用,如果自用不出租收益,不知道是否就能使用?例如:我种花,但不是要卖的,现况欣赏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6-29 16:01:00
不强调地上物的所有权....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29 17:10:00
那一样是使用啊…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6-06-29 18:42:00
建议做分管契约而且去登记,以后那特定区域上就是你的也不能说是你的,应该说想怎用就怎用
作者: ggBird (ggBird)   2016-06-30 15:40:00
请问分管契约对未来法院分割会有影响吗?分管A地,之后分割不会考虑分管的情况吧?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6-30 18:03:00
看你们怎么列的分管啊如果是三个人共有一块地 原本就有分管契约每人各用1/3那将来真的分割法官看实际上这样用没理由不参考但是如果是十个人共有一块地 两个人出来分管各半那将来分割当然不可能就是这样分割...
作者: ggBird (ggBird)   2016-06-30 19:26:00
谢谢楼上
作者: b310718 (jack)   2016-07-10 18:00:00
列分管契约要不然其他人不同意就糗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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