想请问版上的各位大家几个问题,有关扣还和特留分的问题
1.甲有遗产30万,妻子乙及两子A和B,A曾向甲借款30万,请问遗产该如何分配?
按照扣还的原则,A和甲借的30万必须要在其应继分扣还,但依照应继分的分配,
乙、A、B个只能分到10万,这样A还拿得到钱吗?
2.特留分: 甲生前留有遗产50万以及10万之债务,其母乙有营业费50万、遗赠30万,
子丙结婚时用了20万,养女丁出国用了10万,请问其遗产分配及考虑到特留分该如何计算
我拿到的解析是丙、丁应继分30万,特留分15万
但丙乙给,故归扣,但不必还
赠乙30万,却因为侵害丁之特留分,需给乙5万
而甲之10万要全部给到丁
这解答我有点看不懂,想请问各位该如何分析这个案例
谢谢大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