Fw: [请益] 段议员事件的法律权益

楼主: aquarius212 (乖乖 退回服贸!!)   2016-05-26 12:54:50
※ [本文转录自 SW_Job 看板 #1NHRsAQt ]
作者: s1023574800 (Eureka) 看板: SW_Job
标题: [请益] 段议员事件的法律权益
时间: Wed May 25 22:58:15 2016
https://www.facebook.com/watchingTaichung/videos/543359995847778/
影片中两分钟处提到的是我的手机
附上影片连结,今天下午2016/05/25下午1点19分,我致电于段议员的手机
我打电话去询问段议员
什么是强制安置
强制安置的标准
(以上他回答我又不是法律系又不是社工系我怎么知道)
大概是这样的回答,明确我忘记了,但他确实有说出他不知道
然后我就询问他说,议员可以质询自己不知道的东西吗?
然后就说什么不服务之类的等等的话,我就觉得难以沟通我就挂电话了
我没有骚扰过他,我愿意接受调查,我就打过一通电话
我没有人身攻击他,我也很君子的不匿名电话,我也没有指责他说僵尸阿吃饭啊等等的
我只有打电话去询问我上述说的事情
然后我的电话就被公开了,我就不懂,我做错了什么
我对法律不是很了解,想请教各位社工前辈们,我有犯错吗?
或是他有错?
以上皆为本人所打,如有虚假愿负法律责任,本人也愿意与议员对峙,或是调通联记录
恳请大家帮帮忙
作者: douwei ()()   2015-05-25 23:33:00
委屈你了!法律咨询一下“刑法妨害秘密”看看
作者: idealman (人性的思考者)   2015-05-25 23:38:00
电话录音内容放出来听就是真相了
作者: NakaGoto (仲良しか!)   2015-05-25 23:48:00
咨询看看+1,辛苦你了
作者: terisa00023 (haha)   2015-05-25 23:57:00
辛苦了!!!
作者: daisywang (屁姐)   2015-05-26 01:27:00
我觉得你没错!但这应不算妨害秘密,顶多是个资被泄漏然后未经他人同意的录音,若公开的话有可能变妨害秘密所以最好先告知对方“我正在录音”会比较保险。
作者: samino (samino)   2015-05-26 05:18:00
转到法律板问看看?
作者: s1023574800 (Eureka)   2015-05-26 10:04:00
我不会转版,烦请帮忙,我只是不想让他为所欲为
作者: SPFH120 (自宅警備員)   2016-05-26 12:58:00
自己与对方的对话录音,不构成妨害秘密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6-05-26 13:04:00
可参阅92年台上字第2677号、94年台上字第716号判例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5-26 13:17:00
既然对方是议员,建议找律师协助。
作者: s1023574800 (Eureka)   2016-05-26 14:13:00
我只是不开心他今天公开说出我的手机号码,所以我能提告吗?然后他今天说要告我,告我骚扰他(我只有打一通电话)我能反告诬告吗
作者: Ulster (Hollensturz)   2016-05-26 14:27:00
除非他有虚构事实
作者: flyiii (海子海)   2016-05-26 19:36:00
有没有觉得你骚扰,跟你打几通电话没关系当然,我也不觉得它告你骚扰会成立,我甚至不知道他要怎么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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