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益] 强制执行问题

楼主: inyourmind (...)   2016-04-15 16:06:02
想请问各位前辈,如果对方向执行处强制执行我的薪资,
民执处是强制我每月薪资的三分之一
我原本向法院声请债务人异议之诉,内容仅是针对债权不存在提起异议,如今却遭驳回,
若我要针对因为每月强制我薪水被扣三分之一后,剩下的钱根本不够生活开销,
我是直接提上诉状,并且将内容陈述在内即可? 还是说要另提声请诉讼? 谢谢
作者: v3su   2016-04-15 16:08:00
最低就是扣三分之一,除非您可以提出低收入证明不然什么“房租、水电、餐费、养小孩”,这些都没办法动摇三分之一的执行。讲白点,没有低收入证明、或定期就诊高昂贵医药支出(像洗肾),没被扣三分只二真是要庆幸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4-15 16:20:00
可以声明异议三分之一是惯例 不是定死的法院会个案斟酌 房租水电小孩学费老人家安养院费都能提但是只会考虑你的生活必需 什么娱乐费用之类不会留
作者: sy711 (晴天一整年)   2016-04-15 16:24:00
楼上,谁说的行政执行署在执行前就会先行函文给国税局等函覆,查询有无资产,凭单扣缴多少?也公文给执行人公司等函覆平均月收入,这时就已经视情况作出扣缴比例若是有扶养亲属,国税局会函覆执行人共计几位亲属扶养,由此作为减免扣缴比例,如扣缴会影响生计,执行署自会视为低收入户,让债权人拿到债券凭证,不作执行动作公文给执行人任职处知悉平均月收入,不是必须,而是执行人提出异议,执行署就会发公文询问执行人平均月收入(含加班)多少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6-04-15 17:30:00
举证自己收入是维持生活开销的唯一来源把那些单据当作举证,让法院去裁定
作者: q135q135 (打工仔)   2016-04-19 01:02:00
kk大正解
作者: pureness (一片冰心在玉壶)   2016-04-28 22:43:00
KK正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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