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年前爸爸跟叔叔合开一家企业社,是独资的
但10多年前婶婶吵着要分家,爸爸在一气之下便将公司资金分一半给叔叔了
但当初他们是直接拿现金并没有签条...
营运上虽然还是在同一家工厂但是各自接各自的业务,双方早已没有资金上的往来
就只有在每个月做帐时一同递交会计师,他们每个月给妈妈1800元的营业税的钱
爸爸现在仍是负责人,但已到了要退休的年纪
以公司立场来说他们是员工,但实际上他们也是老板,因为他们是各自营运的
这件事双方的客户都知道,因为钱也是各自收各自的
若现在将企业社解散的话是否需支付退休金给叔叔他们吗?
以婶婶的个性会要退休金的机率非常高...
当初爸爸将资金分一半给叔叔时并没有写下签条的话若是他们事后称没拿到的话
该怎么处理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