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民国93年因为年轻不懂事.办了某家银行的现金卡,后来没有按时缴费,且因为时间久了
就忘记该笔帐的存在!
但最近收到该行的支付命令,因为金额不大我愿意偿还!只是送来的支付命令看字面上就
是少了一张!比方说我们看报纸看到最后一个字是如果的如,那应该会有下一张且下一张
的第一个字会是果,但我那份支付命令却没有。我很担忧是诈骗集团。所以想请教各位法
律达人,我是该照上面的电话打去法院询问这帐务的事?还是直接打去跟债权人商量如何
还款?另外想问的是,假设我不理他(欠1万3)他会直接强制执行扣薪水三分之一吗?
PS:手机排版请原谅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