推 KKyosuke: 慰抚金十几二十万? 你以为他是谁? 03/22 18:42
→ KKyosuke: 能判个三万块我都觉得法官判多了 03/22 18:42
→ KKyosuke: 要判到十几二十万除非被骂出什么精神疾病或是重大的名誉 03/22 18:43
→ KKyosuke: 损失才有可能 一般老百姓骂个干比个中指 最有可能的是 03/22 18:43
→ KKyosuke: 法官根本一毛都不给...哪来的慰抚必要?? 03/22 18:44
→ KKyosuke: 车祸骨折都不见得能判出六位数字的慰抚金了 03/22 18:44
※士院104诉82
主文:
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壹拾贰万贰仟零伍拾壹元
事实(节录):
被告下车向系争小客车冲来过程,并对在系争小客车车内驾
驶座之伊“比中指手势”,并口出粗话对伊辱骂“干你娘”
※台中地院102诉1115
主文:
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壹拾万元
事实(节录):
因原告认被告系故意将机车排气管朝向其住处排放机车废气
,乃上前制止被告在其住处门前发动引擎,双方发生口角,
讵被告竟基于公然侮辱之犯意,在上开不特定人得以共见共
闻之处所,接续公然对原告辱骂“欠人干”(台语)等语
※士院103湖简963
主文: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壹拾万元
事实(节录):
查被告于前揭时、地,与蔡OO发生停车纠纷...及接续以:“
我操你妈!”、“我干你娘!”、“开什么烂车”、“不要脸
”、“对不对,有这种人,有没有受过教育啊!丢脸!没有受
过教育!滚!”、“没受过教育!滚!”、“是这个狗叫的!
”、“烂人开烂车”...
※北院100诉4494
主文: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壹拾贰万元
事实(节录):
被告基于公然侮辱之犯意...对原告以出示中指或辱以“疯子、
肖ㄟ(台语)”等方式,侮辱原告等情
※士院103诉404
主文:被告应给付原告OOO新台币壹拾万元
事实(节录):
被告指称原告夫妻拍摄系争照片及出言“拍摄之人无后代、无
人送终”等语
※基隆地院101诉149
主文: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壹拾伍万元
事实(节录):
期间还曾对OOO做出比中指动作,公然侮辱OOO,复遭OOO向台湾
基隆地方法院提出告诉。
※北院103诉1319
主文:被告应给付原告新台币壹拾万元
事实(节录):
竟基于公然侮辱之犯意,于公众得自由出入之该大楼门口前对原
告辱骂“干你娘、王八蛋”等语
※北院101诉5056
主文:被告应连带给付原告新台币壹拾万元
事实(节录):
因停车问题而素有嫌隙,被告二人分别于台北市○○区○○街0巷
0○0 号(下争系争路口)前,公然辱骂足以毁损彼等人格及名誉
之言语(节录:干你娘,遇到疯子,不曾遇到这种疯子,真是疯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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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上只针对“停车纠纷”、“比中指”、“简单骂个几句”做简单筛选,
若是辱骂加上动手打人、砸物品..等,判赔金额大概都超过这个数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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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justicesword: 公然侮辱不会有前科好吗 03/22 19:54
→ justicesword: 至于慰抚金,在本件根本不可能有那么高。之前有案 03/22 19:59
→ justicesword: 例公然侮辱原告求偿100多万,法院也才判5千,更何况 03/22 19:59
→ justicesword: 本件情节相当轻微。 03/22 19:59
→ justicesword: 无论认不认罪,公然侮辱罪最重本刑就只有拘役而已。 03/22 20:07
原PO的情况有比中指等肢体动作,要说绝对排除第二项的适用,
我想稍有点年资的实务工作者,大都很难给予这种"保证"
p.s以强暴犯前项之罪者,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节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