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代位继承的分配问题

楼主: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3-09 12:47:50
用举例的方式问
甲有三个小孩a b c,a有两个小孩
在甲没有配偶的情况,继承甲遗产的都是身为直系血亲卑亲属的a b c,而分配方式是三人均分
但如果a在甲死亡之前就死亡,就会发生代位继承的问题,a的继承权由他两个小孩来代位
能够继承甲遗产的人就会变成b c 以及a的两个小孩
我想问的是:在此情形时,遗产的分配是四人平均,还是依然是分配三分之ㄧ,a的小孩再两人平分a原可继承的部分?
作者: alawyer (alawyer)   2016-03-09 12:50:00
还是分三份,a的小孩就其中一份再各自对分。
楼主: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3-09 12:58:00
谢谢
作者: justicesword (justice)   2016-03-09 14:00:00
“代位”,就是代替。
作者: forbit1989 (forbit1989)   2016-03-09 14:54:00
固有权vs代位权说的争议 学说看你喜欢 实务印象是采代位权说(a的小孩均分a的部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6-03-09 14:59:00
实务跟学术通说都是采固有权说吧争议在于如果abc均死亡的情况下 由孙辈继承时是代位继承或是本位继承这块的话学术有力说就是代位继承了..
楼主: CavendishJr (花学姐最高)   2016-03-09 20:06:00
好的,谢谢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6-03-10 00:52:00
见民法第1140条规定。依民法第1140条,a在甲继承开始前死亡,由a之直系血亲卑亲属继承a之应继分(即1/3,民法第1141条参照)。然后再由a的两个小孩平均继承a的应继分(民法第1141条参照)。语意有点不清,但就不再重打了。
作者: watermom5566 (我是水母)   2016-03-10 11:51:00
维护房份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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