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情是这样的:
最近我一直想上瑜珈,所以就在网络搜寻,看到某家位于台北东区的瑜珈会馆有可以体验,所以就上网填写体验。
隔日则接到该会馆业务来电邀约,帮我预约体验时间。
而体验当天结束后,业务员则直接把他们的课程收费拿给我看,一直讲,并且还叫自称是他们的主管(另一位)来说。
说实在,当时我身体真的很不舒服,也一直跟他们说再考虑
就这样这两位一直跟我游说,到约莫一个小时后才肯放我去淋浴。
出来后,该业务员还是一直跟我游说,告诉我刚刚有跟他们主管说,主管说今天可以给我免入会费,只要手续费+先缴第一个月和第十二个月的费用即可,而且签这一年的约,每月还可以不限次数的使用。
我一直说再考虑再考虑,但在他一直猛攻下,我还是签了
也使用金融信用卡扣款
我知道我自己这样很糟糕
离开后我一直觉得有疑虑、看到网络上的评价也有不少负评,多次亲自打电话联络业务他都不接,都是事后才回拨给我
自从我那次体验完后,至今还是很不舒服
(当天他们说这种不舒服是瑜珈初学者的现象,不用太担心)
但这几天我愈想愈不对,很多亲朋好友也觉得太贵而且合约不合理
而我从事发后一直都很自责。
我的开课日期是本周五,签约日至今还未满七日
且在签约后并未使用课程及任何设施。
今日拨打1999专线,他帮我转接分机6169
我告诉线上专人这件事情,她说我这个事件,可以适用《消保法第十九条》,并在签约日内七天寄存证信函给对方要求解约并退款。
而业者应该要无条件解约并退款给消费者,消费者则不需要提出任何理由及说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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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现在已经在拟存证信函,
但我现在还是好担心、害怕
所以想请教各位大大协助为我解惑。
这样做我真的能有法律效力要求业者全额退费吗?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