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是某间医院做了两年,
刚近来的时候有签了一个两年期的契约
这个契约11/30到期,所以主管希望我再签一年的合约
但我明年会有异动不想签约,签约的会有违约金
但是主管却告诉我不签约就要在12/1离职!?
我查过劳基法,我的工作是有继续性的所以是不定期契约
跟主管谈过,他表示这是院方的人资规定所以契约它不能够动,
但是主管有弹性的空间去决定违约金这一块,
所以他承诺我未来离职不会有违约金,
觉得口说无凭想要主管写证明她又不要
后来主管要我预约明年的离职,他直接在我的离职单上面写免违约金
我真的是觉得很困扰,觉得我是不是不签也不会这样 只是好像会很难看...
请问各位大大们有什么样的建议 感激不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