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买卖不破租约(实务问题)

楼主: eded88 (去....)   2014-11-03 23:30:46
状况:
A承租且公证后将承租权无条件转让予B(无公证但有签字据)且"无"屋主书面同意转让。
公证条文内有写到未经屋主书面同意A不得私自转租,顶让予其他人!
但"没有"写转租,顶让于其他人则中止合约!房屋交易前实质使用占有人为B。
旧屋主卖屋时提供(1)A转让与B的字据 (2)与B的租约中止协议书 进行交易!
完成过户后数日 A 宣称租约仍有效并请锁匠开锁/换锁强行进入!
问题:
1. 对A而言买卖不破租约其这个case成立吗?
2. 先前A转予B,屋主虽无书面同意但后来卖屋时与实质占有人B中止租约协议
进行房屋买卖是否正确? 屋主也认为要与B中止租约!
3. A主张仍有权力并声称转让予B的租约无效之论点为"屋主无书面同意转让",此主
张是否成立?(感觉A前后矛盾,自己签的约又说无效)
4. 新屋主能否告A私闯民宅?
5. 对旧屋主而言A转让之事实发生后是否可视为租约中止?
作者: cccwei (超级喜欢郭泓志)   2014-11-04 01:08:00
425条有明文要"承租人占有中"才有适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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