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父母侵犯子女隐私权

楼主: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4-09-22 10:18:12
请问标题这点可以由哪条法律提告?
家暴法吗?所知家暴应该不只有肉体伤害对吧?
长期被侵犯隐私应该算是精神迫害吗?
因为家母已经撂话说除非去告她,法官判她有罪
否则她还是会持续偷看我私人信件、把我房间的门拆掉、带陌生人进我房间从不知会
擅自移动我的东西(有很多重要的东西因此不见、家母只负责移动而不负责记得在哪里)
随时随地的进出我房间(不管我有没有在房间里)、我睡觉时突然进出我房间
洗澡的时候也必须无条件让她随时进来上厕所(连等我穿衣服都不可以),等诸如此类
我已经成年,但这些现象从我懂事到现在都没变过
我也已经沟通过很多次、非常多次,但家母并不理会
当然也会有人说可以搬出去住,但是这些问题,难道我住家里我就可以不被尊重吗?
所以向她提告不是要说什么,而只是想捍卫我自己的隐私权而已
我就是要让她知道,她这样是错的,显然只有法官跟她讲她才会知道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22 10:28:00
隐私权是民事 只能要你妈赔钱 拆信的话刑法315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9-22 10:44:00
你要告可以,但法官有可能会叫你搬出去...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9-22 10:51:00
到法官那里可能就不是讲讲而已喔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4-09-22 10:57:00
建议你搬出去住..还是你想闹大让母子反目..评估一下吧
楼主: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4-09-22 11:03:00
所以大家的意思是我住在家里就可以不被尊重?
作者: rockywalker (洛矶渥克)   2014-09-22 11:06:00
刑319:“315(妨害书信秘密罪)...须告诉乃论。” 又刑诉321“对于直系尊亲属...,不得提起自诉。”所以很可能在检察官那里就被打回票了...
作者: lukehong (有此一說)   2014-09-22 11:18:00
加锁 换锁 申请邮政信箱
作者: windwater (风水)   2014-09-22 11:28:00
难道是你母亲想逼你搬出去?子女成年后父母无扶养义务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9-22 11:28:00
我的意思是,法官和众版友都是第三者,搬出去是避免此状况发生的方法之ㄧ,而且可以立刻得到改善的效果既然是第三者,就不会偏袒您或您母亲其中一方了...
作者: kery1120 (小源)   2014-09-22 11:39:00
房屋所有权应该不是原po的吧?假设是母亲的~母亲可以随时请你走人..闹翻了~这样有比较好吗?有时候保持一点距离关系反而可以得到纾解~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9-22 11:41:00
推各楼,对家人不要用法律,绕个路走会更美好
楼主: millia62219 (一介布衣)   2014-09-22 11:45:00
所以各位的意思 我活该不被尊重,因为房子是我妈的我妈有权利翻动屋子里所有人的东西随时窥伺所有人房间、所有人的隐私?想让我搬出去?这些现象从我国小就开始了耶我不住在家里还会跟我吵架,我不觉得是想逼我搬走不用法律,我从小被侵犯到现在板友们是觉得我精神上还可以撑很久就是了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22 11:54:00
告诉乃论跟自诉两回事好不好...orz不要误导人家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4-09-22 12:27:00
我想问一下,原PO是否已满二十岁?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4-09-22 12:38:00
如果已经成年了,父母对你已经没有扶养的义务了。与其上法院,为了隐私权,跟父母撕破脸,不如你搬出去住,也不要让家人知道住在那里,不就什么麻烦都解决了。不然上法院之后,你还有办法待在那个家里吗?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4-09-22 12:42:00
因刑法第315条是否成立,会考虑民法第1089条的规定
作者: taoist9999 (键盘地政士)   2014-09-22 12:42:00
真要帮你的妈妈,请带她去就医看精神科。
作者: enterpirse (小嘉)   2014-09-22 13:22:00
一~四楼的网友已经告诉你,你要尊重,你妈不理,你就提告,法律不会自动去维护你的尊严的,你得自己争取人人都该被尊重,如果你妈对你做了侵权的事,你不告,就没辙,但你告的话,很有可能对年满二十岁的成年人会行使离家/去家请求权,你届时不搬出去都不行应该说法律会维护你的尊严,但是你不动用就没辙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9-22 13:54:00
告诉乃论要提告啦 检方打回票就糟糕了财务经济独立人格才会独立 即使法院判你胜诉,你希望母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9-22 13:57:00
我的意思已经讲得很明白了.你还要用你自己的想法解读只能说很遗憾,帮不上忙
作者: sindyevil (暂离)   2014-09-22 13:58:00
亲背负记录乃至刑责被拘役罚金甚至有期徒刑吗?且 实际上令堂已无供给你居住的义务甚至在她经济不允许下你还要扶养她呢~如果你要的是一个中间人帮你和母亲沟通,那至少这位不会会是法官,所以你该找的是心理咨商和辅导单位了解你的家庭背景和状况逐一访谈和协助,加油囉~
作者: a9301040 (加油)   2014-09-22 15:07:00
你胜诉还不是要搬出去?讲法律?
作者: maniaque (maniaque)   2014-09-22 15:35:00
说真的,若您以人子的立场,不觉得令堂现在已经可能病了??去了解一下母亲为何会这样,给予更多的关怀.
作者: ulycess (ulycess)   2014-09-22 15:48:00
为什么不搬出去
作者: carthur (carthur51)   2014-09-22 16:24:00
如果你在乎的是信件,可以向邮局租信箱,让事情圆满落幕至于其他部分,就得参考其他人的意见了~
作者: aa182201 (颗颗)   2014-09-22 17:23:00
步骤1.告你妈求偿2.搬出去=解决其他方法1.跟你妈好好谈2.把你妈....恩
作者: tgsh (宗师)   2014-09-22 22:16:00
rocky网友你是不是有什么误会......就是因为不能提自诉所以才要找检察官公诉啊,怎么能以"不能自诉"来推论会被检座打枪或者您是误会"自诉"是指自己跑去检察官那边提告?PS:绝不是要战,也许反而是我误会您推论的逻辑,只是想弄清楚有没有什么是我没想到的
作者: secv (河豚)   2014-09-23 00:13:00
我觉得sindyevil的提议不错,找个你妈愿意听他讲话的人去沟通,你会想提告也只是因为你认为你妈应该会听法官的话,对吧
作者: cute101037 (cute101037)   2014-09-23 00:51:00
跟楼上的建议依样,你母亲恐怕有不同ㄧ般母亲之处,建议好好解决而非提告,及便你打赢官司,感觉也是无用
作者: rockywalker (洛矶渥克)   2014-09-23 09:21:00
(抱歉讲太精简造成误会)不能自诉→只能找检察官→检座若不予起诉→再议又恐被驳回→实务目前交付审判成功率很低→所以无法如原PO所言“到法官面前让法官跟他妈说明白”。
作者: tgsh (宗师)   2014-09-23 23:55:00
原来是有先假设若检察官不予起诉,原来跟我的逻辑差异是在这
作者: KKyosuke (春日恭介)   2014-09-24 00:14:00
如果证据具在检察官有啥好不予起诉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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