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有情有义的法律乡民好
以下有两个问题要询问,跪求回复
问题一:
我民国101年9月原本在威x电信续约方案月租费649元24个月的合约
最近合约即将到期,想携码到他行
店员却告知我的合约还有一年,也就是明年9月份才到期
和当时我签的合约不同,到直营门市调阅合约发现合约签名并非我当时所签的字
我当时(同一天)有同时申办另一个门号,两份签名笔迹明显不同且合约日期亦不同
但我的合约留存联目前找不到,有很大的机会已经遗失
且当时签约的店家已找不到
我们打给客服申诉,客服给我们两个方案
方案一:原约升级4G,且能换购新手机
方案二:签署非本人签约的申请书
但若选择方案二,我的原门号将不能使用...
小妹原是想保留原门号转移到他行电信
问题二:
我闪光的合约是明年3月到期
几周前电信业者有打电话给他询问是否要升级4G
因当时闪光在忙,没有思虑周全就答应了
但我们现在想换去别家电信,打去问客服却要违约金...= =
由于新的合约是明年3月才开始
且他也没有享受到新约的服务,这样为什么还需要违约金呢?
再烦请大家回复>"<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