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问题] 车祸没行车记录器

楼主: achilles0419 (Achilles)   2014-08-13 12:24:42
损害赔偿案件,总是这样,
随着时间拉长,当事人听了更多“朋友”的意见,条件就越难谈拢,
上法院,分为两种:民事及刑事,
前者指涉及金钱赔偿,后者是刑责问题,
原PO说的,应该是后者,
一旦当事人提起刑事告诉,以交通案件来说,如果不和解,确实容易被起诉,
一旦提起告诉或检察官起诉,就需要证据来证明,
即使对方有错,最多只影响量刑问题,
不会因为对方有错,就反向推论自己没错,
当然,如果没有证据,任何理由都是白讲的,
法院也不会因为一方不断指摘另一方,就全然相信,
至于“案底”,对一般人来说,指的是刑事前案记录,
但起诉后如果有机会和解,仍然可以撤回告诉,
若无法和解,有时会考量案情轻重、无法达成和解的原因、当事人态度等因素,
决定是否给予缓刑,
但机会较低,
这两种情况,都会留下刑事前案记录,但基本上无关紧要,
只有被判刑、需要执行者,才需要担心!

Links booklink

Contact Us: admin [ a t ] ucptt.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