抱歉,本人是法律初心者,想请教关于要求住户搬迁的问题,本人家里有栋房子,其中一户是亲戚居住使用,
该亲戚仅设籍于此,房子及土地皆不在他名下,也不具继承资格(是地主旁系血亲)
当初是因为长辈照顾该亲戚而让他居住于此,所以也没有打租屋契约,
现因附近住户一同讨论都更重建,需请这位亲戚搬出,整个建案才能开始运作。
我们计划找这位亲戚谈,给他的条件是
1.建商承诺会负担搬迁费用及盖房期间的租屋费用
2.房子盖好之后可以让他住在里面其中一户(但不是在他名下)
但不知这样的条件他是否同意,想请教板友,若他要求未来盖好的大楼其中一户要在他名下,我可以引用什么法条来跟他说他没有这些权利要求?
另外,假设他不肯搬,有什么具强制力的方式可以要求他搬走呢?
请劳板友指点迷津了,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