故事是这样的
我朋友(A) 我朋友的好朋友(B) B的前男友(C)
一开始C因为劈腿 而跟B分手
A看不下去 就在他的FB上骂C 不过A没有C的好友 也没开放非好友可观看
所以正常来说C看不到A的内容
内容大概是这样
因为C在某个夜市有摆摊贩 以前A有去光顾过也拍过照
所以A就拿了以前那张照片PO了一篇文章 大意有点像是食记
但是有藏头文 藏头文内容是 "干你妈劈腿王" (他在文章后面有说他有藏头请注意)
还附上了一张照片 但是有将C的头像打了马赛克
结果C不知道透过什么管道看到了这篇文章
现在准备寄存证信函告A
请问这样有办法告的成吗? (公然污辱 损坏名誉)
感谢各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