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晚上某电玩版发生了一点事 该版的前任版主 (今天卸任)
被许多网友贴他的懒人包 但他都以违反【意图散布他人个人隐私资讯】 删除推文
后来我突发奇想 贴了http://lmgtfy.com/?q=id 这种网址 帮你google
结果还是被他删除 google到的也不只是他的资讯
不知是不是压垮他的最后一根稻草 他就说要约我在法院见
今天才知道他告了22个人 但他在该版的自介明明写说有兴趣的可以去google他ID
我贴这网址有罪吗? 如果有人id叫iphone5或coldstone 不就告不完了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07-08 21:44:00
作者:
snowtoya (該å«é›ªé˜¿å§¨äº†)
2014-07-08 21:46:00这年头骂人家马英九很严重!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07-08 21:47:00
只要根据场合 言语 而且[跟马一样] 很容易隐喻马英九一样
作者:
babylina (babylina)
2014-07-08 21:48:00骂人家马英九效果十足而且检方绝对不敢起诉(?)
作者: b2202761 (岚水滴) 2014-07-08 21:53:00
其实不用怕 会不会起诉 几个月后就知道了
他应该也没想要告成 只想让我们麻烦 这种讼棍这算讼棍吗? 能拿他怎么样吗??
谁叫你要招惹他?当初不要骂到他就好了我也曾和人笔战也被呛要告,但是我不会去骂对方啊你说的那段基本上如果答辩得当很有可能不成立但是提告是人家的权利,你也有,不是提告就叫做讼棍
我没骂他阿 他应该是告我诽谤吧我还回去看了 我没提到半个脏话或人身攻击
其实会不会成立真的要等对方提告才知道因为你还不知道对方的主张是什么
此部分黄先生任为宜应息事宁人先动之以情, 跟对方说当时是个误会, 请求原谅.
作者:
siriya (Eric)
2014-07-09 03:23:00唉 既然做了就不用来版上问 xicoo真告的话就老老实实侦查庭回答就好了 讲什么讼棍怎样的只是让自己更不利而已
作者:
saltlake (SaltLake)
2014-07-09 10:42:00换言之 讼棍一词已经有足够的法院判决认为侮辱?有网页蒐集业经法院认证为侮辱的词汇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