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问题] 车祸--车道捡手机被撞

楼主: carbocation (JS)   2014-07-05 00:30:49
各位法律人士您们好
想请教您们法律上的问题
事情是这样的
今天骑车在光复南路往基隆路方向时
我女朋友的手机掉在马路上了(共三线道,掉在中线偏内侧车道)
我将机车停靠在路旁 步行至车道捡拾手机
已示意后方车辆(一台轿车,在中间车道)慢下来让我捡手机
那时是红灯时间 且当下车辆不多
在我捡完手机起身一刹那 走约一步
我人就被一台机车撞飞
个人感觉他的时速约有30至40
在那之前是完全没看到那台机车
连我女朋友在路边也没看到
撞击地为中间车道靠近外侧车道
我个人为挫伤及擦伤 有验伤
对方是腰椎有骨折 已住院观察
对方目前似乎没有和解意思
已进入等待车祸判定结果
以下是我的问题:
1.以当时情形来看我的角色是否为"行人"(我个人判定是)
如果是,那在这种情况下对于路权的界定为何
2.呈上,若我的角色为行人,为何在笔录的那张三联单需要有我的机车车牌
以及做笔录时需要我的行照及驾照
3.请教各位对未来的情况分析及责任归属问题
谢谢各位
以上为目前小弟的问题
楼主: carbocation (JS)   2014-07-05 00:36:00
补充:对方的说法是我突然跳出来到车道
作者: wsx1983 (面对现实)   2014-07-05 00:37:00
行人本来就不该出现在车道上,而且还是在三线道上,你的肇责一定比较大,少说也七成起跳。因为有车还冲进车道。如果对方有工作的话,看样子你会赔很大,要有心理准备。反之你就今天东西掉在斑马线上,被撞你就无敌了。
作者: YAHQQ (哑虎)   2014-07-05 00:46:00
是行人没错啦 只不过是未依规定行走的行人 你一样肇责比较大
作者: niceshotse (头文字K)   2014-07-05 15:55:00
你的肇责比较大,是你得求对方原谅你,不是对方求你原谅你没有提你要赔偿他条件,对方怎会想和解?
作者: wsx1983 (面对现实)   2014-07-05 16:08:00
这10万内可以解决你都超划算。没上法庭前
作者: Beijingman ( )   2014-07-05 17:45:00
你是行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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