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先进好
小弟压根没想到会遇上法拍的问题,其描述如下:
前言:
约30年前我房子(约1/10)盖在亲戚的土地上,古时候,大家觉得兄弟本是一家人,
因此完全不计较,亦表示此行为完全没有纸本契约可证明当初对方也同意,
后来亲戚过世了,留着空屋(亲戚的)和土地完全没人使用
现况:
亲戚的土地被法拍也被新买主标走,买主当初都没来看现地,因此完全不知道我的房子
盖在他的土地上,如今政府派人重新测量土地面积,结果变成我的房子有 9/10 盖在
他的土地上,听到差点没吐血。。。
对方诉求:
希望我们买下全部的地,他说看到现地根本不想住了....
我方诉求:
a. 只买下侵占到的部分(不太可能成立)
b. 要求对方给拆迁费
问题:
1. 假设我想要达成我方诉求 b 合理吗?有可能吗?
应该是要去高雄地方法院(民事)寻求协助吗?
2. 应该要准备什么资料?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