楼主:
adslxp (Wayne)
2019-01-20 18:55:40亲爱的网友您好:
这里是楠梓分局右昌派出所,关于您陈述之事件,本所早已到场交通疏导,并依道路交通
管理处罚条例第82条第1项第1款之规定:在道路堆积,置放,设置或抛掷足以防碍交通之物
,处行为人新台币一千二百元以上二千四百元以下罚锾,予以掣单告发在案。
关于爆竹烟火施放及烟雾弥漫系属消防局及环保局业务,本所也已于第一时间通
报各主管单位前往查处。如有任何问题请拨打110或07-3612977与右昌派出所连络,本所
将竭诚为您服务。
楠梓分局右昌派出所关心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