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圣经] 罗马书 第三章 律法 罪 因信称义

楼主: tfnop (网管测试中)   2018-06-06 10:30:30
※ 引述《ChenYaC (.)》之铭言:
: 弟兄姊妹平安
: 我又读了圣经,又要来虐待大家的眼睛了XD
: 这个题目很大,我也还没读通,仅以罗马书第三章为基点来谈
: 看完罗马书,我觉得保罗真是一个非常优秀的辩论家
: 查资料的时候,看到有人说他“主张激烈,性情却是谦冲柔和。”
: 真的是这样。
: 这章我反复看了三、四次才看懂一点。
: 我越来越爱圣经了,觉得好惊讶,神真的是不受时空限制的,
: 圣灵感动写下的经文如此深入剖析人心,至今日都还适用
: 依照内容,当时好像有人扭曲了保罗因信称义的主张,
: 他主张外邦人不受割礼,不在律法之下仍可得救恩,
: 似乎是教人可以恣意妄为,不受律法约束。
: 以下分为两部分: 1. 被扭曲的谬论 2. 对因信称义的解释
最近读了教会出版的杂志,里面有探讨到这个主题,提出来分享一下
http://www.joy.org.tw/holyspirit.asp?num=11818
我提出几个重点
1.十诫(律法)并非是不用遵守,而是由基督完全了律法,重点在于基督
太5:17~19
莫想我来要废掉律法和先知。我来不是要废掉,乃是要成全。
我实在告诉你们,就是到天地都废去了,律法的一点一画也不能废去,都要成全。
所以,无论何人废掉这诫命中最小的一条,又教训人这样做,他在天国要称为最小的。
但无论何人遵行这诫命,又教训人遵行,他在天国要称为大的。
马太福音第五章后面的论述是什么呢?是十诫上的内容。
不可杀人、不可奸淫、不可作假见证、如何去爱邻舍...
如果信基督可以废弃律法的话,我想耶稣不需要做后面这些论述
2.信洗礼是赦罪的关键
若主的命定是信洗礼是与基督同死同复活,赦罪就是在这个过程当中,
那么说洗礼不是必须的到底是否是真正的信?
3.在恩典之下的人不可以仍活在罪中
先前基信板的讨论:一次得救,永远得救。其中一个观点就是基督徒仍会犯罪。
但是那与持续的堕落在罪中是不一样的
一个是你虽然仍然有犯罪,但你是持续倚靠神的
而另外一个却是因为神必会赦免,所以大胆犯罪无妨
那么哪一种是靠着基督在恩典之下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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