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享] 试图避免落入形态论和三神论的极端

楼主: pinjose (jose)   2016-08-14 06:45: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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试图避免落入形态论和三神论的极端
当教父们讨论三一的内在本质时,他们一面试图避免落入形态论的错误,另一面也避免三
神论的极端。当他们尝试为神圣三一下正确定义时,就其所着重的方向,经常因为强调一
方面的真理,而牺牲了另一方面的真理,因而导致不是被指控传讲形态论,就是被指责赞
成三神论。他们最难拿捏之处,在于说到神是独一的神时,要能避免形态论的论调;而在
讲论神的三个位格和神的经纶时,还能避免三神论的色彩37。“尼西亚教父的著作中,显
然有多处带有三神论的色彩,但是这些却被其他略带撒伯流形态论的说法所中和了,因此
他们的立场应该被视为介乎形态论和三神论两个极端之间38。”
尼撒的贵格利(Gregory of Nyssa, A.D.330~395)在使用不同经文来解说三一神这无法
理解的奥秘时,端视其所引用之经文而言,有时被指控为形态论者,有时被攻击为传讲三
神论。在《论神圣三一》(On the Holy Trinity)一书中,他说:“他们指控我们传三
位神,但真理却站在我们这边,因为我们无论是公开的,或是私下的,都指明我们严厉谴
责那些传讲有三位神的人,甚至不承认他们是基督徒。但是听了我们的辩明之后,他们立
刻反过来以撒伯流形态论的罪名来攻击我们,撒氏所传布之形态论瘟疫,就成为他们顺手
攻击的武器了。”40
另一位被误解和误传者是马歇流(Marcellus of Ancyra, A.D. 320~374),他为文反对
亚流和三神论时,论调近似形态论,因此被控传讲改良的撒伯流教训而被定罪。但跟随他
的人发表一篇他们的信仰声明,在文中明白定罪撒伯流和形态论。如此误解,甚至恶意误
传又再次围绕着这些试图讲解三一神奥秘的人身边,因为反对者总是将其刻意曲解41。
强纳森‧爱德华(Jonathan Edwards)是一位备受尊敬的主仆,他被指控兼为三神论和形
态论者。他写了《圣经中三一之经纶和救赎之约》(Observations Concerning the Scri
pture Economy of the Trinity and Covenant of Redemption)一书,因而招致攻击:
“根据绝对权威者得知,在Edwards的某作品之中显示,他的看法已急遽改变,转向亚流
和撒伯流主义。”42
我们还可以举例,有些教父被指控为形态论者,三神论者,或两者皆是。特土良(Tertul
lian, A.D.160~220)是一位反对形态论的领袖,一向被视为既正统又基要;但却被指控
为亚流论者。指控者说:“特土良在他沦为孟他努(Montanus)的异端之前,关于父、子
、灵的观点,曾经具有与亚流相同的思想。”43
另一个因论及三一而受误会的例子是亚历山太的狄尼修(Dionysius of Alexandria, A.
D.190~265),他强力的反对撒伯流,因此显得倾向另一极端,而被控为三神论。有人在
罗马主教团前控告他背叛信仰。主教议会训令他陈明立场,狄氏在他的答辩中,否认他把
父、子、圣灵看为分开的,因为其中任一位必定内含其他二位44。他解释之所以不用“Ho
moousios”(意:同质)这个字的理由,是因为圣经中没有这个字。他的答辩书终于还给
他一个清白。尼西亚信经的辩卫者亚他那修宣称,狄尼修对三一神的观点正确。然而没有
读过他对主教团的答辩书,或亚他那修的辩护之人,还是认定他为三神论45。
奥古斯丁(Augustine, A.D.354~430)是正统三一神论主要的作者之一,也被指控为形
态论者。他因着强调神的“一”,而遭受指控为形态论者。奥古斯丁强调父、子、灵三者
在行动上的合一,而其他教父们则视父、子、灵每一个位格在其外在行动上均具其分别的
角色;这两种看法是大相迳庭的46。著名的教义史权威哈纳克(Adolf Harnack)说:“
我们发现奥古斯丁之所以不被认定为形态论,仅止于他自称不愿意作一个形态论者,再加
上各方说法之间巧思的差异罢了。”47
亚当那格鲁(Athenagoras)是第二世纪的一个哲学家,他立志写作来反对基督徒,为求
更准确的辩证,而研读圣经,结果反被圣灵所感。他对三一神的讲论,反映出纯正圣言的
简洁性;他说:“促使我们基督徒往前的原因,在于对认识真神的渴慕,以及从神来的话
-什么是子与父的一;什么是父与子的交通,什么是圣灵;什么是这些大能者的合一;以
及在父、子、灵的联合里,祂们中间所存在的区别又是什么?”48布尔(Bull)主教在评
论亚当那格鲁的著作时,指出他也曾被同时指为撒伯流派(形态论)和亚流派(三神论)
。布尔说:“法国耶稣会学者彼他弗(Petavius, A.D.1583~1652)最终指控亚当那格鲁
为形态论者,说他相信父与子永远、一直是同一位。而彼他弗在同一段文字和在其他的文
章里又指亚当那格鲁是三神论者,这样他把两种全然相对的异端罪名,加诸这位博学的教
父亚当那格鲁一个人身上49。
尼西亚信经首度使用的“同质”(homoousios)这个字,曾被人误用来赞助形态论,同时
也被人利用来赞同三神论50。教会历史家所奎德(Socrates Scholasticus, A.D. 379~4
45?)在评论这个字引发的问题时说:“…当主教们费尽心力的查考这字细枝末节的意义
时,引起他们之间彼此的争执,这就如同摸黑打斗,因为没有人知道他们彼此攻击所根据
的是什么?反对用“同质”这字的人,以为赞成者是赞助撒伯流和孟他努的意见,称他们
为推翻神子存在的亵渎者。而赞同这字的人,痛斥反对者为引进异教迷信的多神论者。在
这些误解的同时,彼此针锋相对、文攻笔伐。虽然双方都承认,神子有其明确的身位及存
在,双方也都承认只有一位神,并且是在三位格里的看法。但不知何故,他们就是不能认
同彼此,和平相处。”51
至终,教父们发展出所谓 “互相内住” 的教义。这是指神格里的位格彼此相交,互相透
入。“互相内住” 是指三一神的三位格彼此的内住。其中,一位常态不变的住在其他二
位里面,而另二位同时也在这一位里面52。这教义是人试图对这三位格的相互关系,以及
三位格具同一素质的领会。大马色的约翰在他所著《正统信仰之阐明》(Exposition of
the Orthodox Faith)一书中这样说:“子是在父与灵里,灵是在父与子里,父是在子与
灵里。但是这里并无组合,没有混合,也没有混乱。”53奥古斯都(Augustus H. Strong
)在评论这点时说:“圣经所表明三一彼此互相的关系,以免我们把父、子、圣灵的区别
,来将祂们分别开来。这彼此互相的关系也解释了,为什么基督被称为“那灵”,和为甚
么那灵被称为“基督的灵”。”54在同文之中,他引别人的话说,“神圣三一里的位格不
是分开的个体。每一位包含其他二位,一位的来,就是其他二位的来,所以灵的来,一定
牵涉到子的来。”55
布尔主教在他经典之作《尼西亚信经的辩护》(Defense of the Nicene Creed)一书里
说:“神圣位格的互相内住,实在是一个极大的奥祕,我们应该为此虔诚的敬拜,而不该
好奇的去刺探,…这是一个远超过、远高过所有的联结。”56所以“互相内住”的教义解
释了三一神的位格,这解释防止三位格消失到形态论中神的三阶段、三形态或三方面里;
同时也保守三位格不至被演译成为三位神。5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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