国泰航空/国泰港龙航空由即时起豁免乘客重新订位、更改航点及退票之手续费。此项特
别豁免适用于所有2020年2月8日或以前经由全球办事处发出,并于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
4月30日涉及香港往来台湾,并已确认机位之国泰/国泰港龙航空机票
1. 国泰/国泰港龙航空机票
a. 取消行程/退票
...取消行程及退票之手续费豁免
b. 重新订位/更改航点/未有依时办理登机手续 (no-show)
在以下情况,重新订位/更改航点/未有依时办理登机手续 (no-show)之手续费将获豁免
:
你的行程须于2020年2月8日至2020年4月30日涉及香港往来台湾 ,并须于2020年4月30日
或以前提出有关要求。
更改后的出发日期必须为 2020年12月10日或以前,并须受舱位供应限制,机票有效期亦
将作相应调整。
重新订位的航段须受有关票价条款所限制,例如就限载期(black out dates)、适用航
班、平日/周末行程、中途停留附加费及其它旺季/淡季而收取或退回之有关差额(如适
用)。
如原定出发之机票已过期,重发机票的手续费可获豁免。
更改航
PS.其他请详见国泰港龙航空官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