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一下
前几天发生车祸
驾驶机车的我 与出租车碰撞
我为东向西行 出租车为北向南行
车祸发生在凌晨 路口无监视器(警方说法)
我们带到警局做笔录时
警察在侦讯室跟我提到以下三点
1. 以路口红绿灯号志为主,该路口无红绿灯,无法成立
2. 支线应该让主线先行,由于该路口没有号志标示支线主线,无法成立
3. 左方车应礼让右方车
警察用第三点,说路权是他的
说责任在我,于是双方和解
我赔他车子损坏跟营业损失(两天)的钱
我机车损坏全部吸收
我想请教的是,当时由于后座载女朋友
我跟女友车祸发生后挂急诊的费用,有办法跟对方强制险申请理赔吗?
还是说只要责任在我,一律不理赔
另外我想请教另一个问题
当时双方车祸后都有进行酒测,我的值为0.04(未达标准)
警察当时的说法是,只要超过0,一般临检会放过
但是只要一旦发生车祸,就算未达标准,就算是公共危险罪
我对这点还蛮疑惑的,我上网查是要达到0.25
也因为这0.04,当时谈判的筹码少了不少
查到这个网站
http://www.rmim.com.tw/news-detail-4213
说酒测值在标准以下,对方强制险仍可以理赔
以上两点疑惑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