标题:防杜炒房!越南拟推房产课税新制 获利课20%、短期转手课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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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际中心杨雅婷/综合报导
2025-07-21 16:50: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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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越南财政部为防杜炒房,拟推房产课税新制,未来个人若出售房屋或土地,可能需按照
实际利得课征20%所得税。(图/取自Pixabay)
越南财政部近日提出《个人所得税法》修法草案,主张调整房地产交易的课税方式,未来
个人若出售房屋或土地,可能需按照实际利得(即售价扣除买进成本及相关费用)课征
20%所得税。此举将取代现行一律课2%总价的简易课税方式。
根据草案内容,未来个人每次进行不动产转让时,若能清楚证明购屋成本与相关费用,则
应就**实际利润部分课税20%。若无法提供原始购屋价格或有效凭证,则改依“持有年限
”课征不同比例的税金,税率最高为10%、最低为2%。
越南财政部提出的税率级距如下:
持有未满2年者,课税10%;
持有2至5年者,税率6%;
持有5至10年者,课税4%;
持有超过10年者,则仍维持现行税率2%。
值得注意的是,若房地产来源为“继承”,仍维持现行2%税率,不论持有年限。财政部强
调,依《民法》继承与赠与性质不同,应区别对待。
至于何时视为“产生所得”?草案指出,以买卖契约生效日或产权登记日为准,两者择一
为计税依据。
目前越南针对个人房地产转让的课税,普遍采用简单的“2%总价税”,不论民众实际有无
获利皆需缴纳,引发不少争议。有专家指出,此旧制虽方便征收,但鼓励民众低报成交价
,导致政府税收流失、房市资讯不透明。
例如,河内国民经济大学副教授范友毅(Phan H Ngh^就曾指出,目前制度下,不
管民众是赔钱卖房还是微利出售,都一律课税2%,等同对“亏损”也课税,显失公平。
因此,部分专家建议改采利得课税,才能反映民众实际收益,并鼓励诚实申报。若无法提
供足够凭证,也可考虑由各地政府公布参考价格,依此课征1%至2%的固定税额,作为替代
方案。
此外,越南财政部也参考德国、美国、新加坡等国经验,认为课税与“持有年限”挂钩,
有助抑制短期炒作。例如,德国针对持有未满10年的物件课税最高可达42%;新加坡则对
一年内转手者课100%利得税,随持有年限逐年递减。
越南财政部坦言,要推动新制,仍需解决多项挑战,例如建立完整交易数据库、规范申报
与核实流程,以及整合土地登记与财税资料系统。相关配套制度和数位建设将是成败关键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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