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分析] 马来西亚的“政变”到底在歹戏拖棚?一切

楼主: AsamiImai (今井麻美)   2020-03-01 14:56:27
马来西亚的“政变”到底在歹戏拖棚?一切得从其独特的内阁制说起
马来西亚最近陷入“政变”风云,从去年开始就有传言执政的希盟要员退党,到1月底炒起来的“后门政府”,直到2月23日公正党阿兹敏派系、土著团结党分别召开会议,再齐聚一堂在喜来登饭店用餐,这个政变的序幕就拉开了。这里的主角当然是首相马哈迪,但由于首相始终没有公开表态说明,我们并不晓得他到底是幕后黑手,还是遭人利用了一回。
很多人都说这后门政府的阴谋违反了民主原则,公然骑劫民意。当然有人提到,这就是民主的脆弱性,马来西亚的未来必然倒退回非民主时期,无法迈进任何一步。笔者认为,马来西亚政变的原因,一来是民主过渡期的脆弱,二来是内阁制的特性,本文重点着墨在后者。
总统制和内阁制,何者更符合民主精神?
政治学者其实对于宪政体制向来都有明显派别,偏好内阁制、总统制以及半总统制的都有。像鼎鼎大名的学者Juan Linz就偏好内阁制,他认为该制度有一元正当性(行政立法合一)、内阁任期有弹性,不像总统制那般既有双重正当性(行政与立法彼此制衡),总统任期也是固定而导致体制僵化。自然敌对学术集团不服Linz的结论,认为后者都拿成功内阁制国家案例与失败总统制国家案例作比较,当然会有这样明显的差别。
其实总统与内阁制的特性就是好坏处的一体两面,学者Donald Horowitzt提出与Linz不同的相反意见,总统制因为行政与立法都有正当性,故任何法案与行政命令通过,都会受到对方制衡,是双重确认“Double Check”,而总统固定的任期也确保政治上的稳定。可是,府会一体的内阁制比较不重视制衡这一块,总理即是国会多数党党魁,法案不大可能不通过,滥权可能性提高。任期弹性也只不过是好听的名称,实际上倒阁机率明显高于总统制,内阁制政府垮台非常容易出现,政治经常不稳定。
笔者认为,如果是体制决定了游戏规则,自然没有符不符合民主的问题。不管美国总统党
是否与国会党一致,你都不会认为美国民主品质有倒退风险,如罗斯福总统主政的1933-
1944年参众两院皆由民主党控制(总统国会党一致还不只这一时期),因为双重正当性使国会天性上就必须监督总统行政权;因宪法保障首相可以随时解散国会举行大选的权力,即使1974年2月甫完成选举,英国威尔逊首相还是选择在该年10月再进行一次选举,使自己的工党提升更多议席。以上操作,只要符合宪法,很难说明没有民主精神,因为游戏规则就是这样规定,虽然有些行为看似神经质或劳民伤财,但依旧可以是民主程序的一部分。
内阁制选党不选人:所以党比民意更重要
人们经常认为,内阁制是选党而不选人,因为个人意志再怎么重要,都要受到政党高层的牵制,再加上只有国会多数才能组阁,那即使选一个素质很好的独立人士,也因他无法影响大局或组成政府,那选民宁愿选择胜选比较大的政党候选人,至少后者有机会让自己理想政党成为执政党。
但问题就来了,因为政党是重要的能动者,政党就有可能凌驾在民意之上,诠释民意。这说起来吊诡,因为上述说法不符合民主精神。但就如笔者刚刚提到,组成国会多数才是重点,所以造成内阁制在民主政治上的瑕疵。
以2013年的马来西亚选举说明,如果民意比较重要,如果总意志更是关键,那么当时获得
51%普选票的在野阵营民联(希盟前身)就即刻打败只有47%普选票的国阵执政,但不幸的
,由于政党与国会议员是如此重要,掌握过半数国会议员的国阵依旧能组成政府。我们以
此能看出,内阁制还是看重民意和选举正当程序,但属于精英阶级的国会议员才是关键。
民意是混杂、矛盾的,所以让国会议员去诠释民意为何,才是上策,故政党可以随时退出
执政联盟或跳槽到其他政治联盟,只要前者认为该政府已经在违背民意。现在马哈迪的团
结党以及阿兹敏派系退出希盟,他们也可以说,因为多数民众(马来社会)反感希盟的多项政策,尤其太偏袒华裔族群,所以为保障马来民众的利益,故退出希盟。此外,实际上希盟在过去两年中的几次补选落败,以及经济表现不佳,民意确实在下滑,此时土团党和阿兹敏说希盟已经失去民心,也是合理的。
而且有不少人说,2018年的选举表明拒绝巫统盗贼政治(确实正确),是为了要选择进步
价值的政治议程。对于后者,这真的很难厘清,因为我们只能从结果看到希盟执政,但看
不出民众是选择了进步价值。华人选民为了提升华人地位所以选择行动党,马来人想要一
个强势领导所以投给团结党,每个人的选择都很复杂,民意并不一定站在进步立场上。而
且,安华当选国会议员是后来补选的事情了,也就是说,安华并没有参与到2018的那次实现政权轮替的选举(他当时被褫夺参政权),那也很难说安华任相是有多数民意基础,故他现在也只能拉拢各方国会议员,而不能诉诸民意。
插句话,所以为何当代很多政治学者推崇直接选举,如总统直选或公投,因为与其让政客去扭曲民意,倒不如让民众直接表达出自己的真实意见,使得政府、立委只能尊重公投结果,不得有任何凌驾民意的可能性,才是比较民主的方式。若当初,马来西亚在投票时也有一项公投,说明是否支持马哈迪在当选首相两年内一定要交棒给安华,而这项公投通过,那这个政治契约才明显生效。但马来西亚没有公投法,所以比较好的解决方式,其实是解散国会,让安华这次代表希盟获胜,这样才有民意基础。
尊重习俗和惯例?西敏寺在马来西亚可行吗?
最近很多人都会批评马哈迪,指后者处理宪政危机方式十分不妥,如果他的执政联盟真的失去多数优势,那应该按照英国/西敏寺的惯例,解散国会重新诉诸民意,而不是这样歹戏拖棚。
笔者之前有投稿,很清楚说明了马来西亚后殖民的情节,对于白人列强是很不信任的。因此,当大家说明马来西亚应该比照英国西敏寺制度的惯例时,笔者就想提问,第一,为何一定要是英国的惯例?第二,是什么导致英国那么重视惯例?
关于第一点,如果坚守英国惯例也可以是马来西亚的惯例,那马来民族主义会主张,实行西敏寺制度的国家,还日本和泰国,为何要选一个选择白人国家的经验而不是亚洲的经验?那我们马来西亚不还是变相被英国殖民,命运继续镶嵌在英国的内部?
关于第二点,英国非常重视惯例,是因为他们宪政的一大特殊,那就是没有成文宪法。因
为没有明确依据,所以当国家发生宪政危机,政治人物、君主和大法官就会变身成历史学
家,在历史经验中找出行事标准,约束大家行为。但马来西亚是有成文宪法的,如果硬要
找出惯例,那宪法重要性就会严重被降低。英国和马来西亚国情不同,前者没有成文宪法
,故习俗成为重要标志,后者拥有白纸黑字宪法,所以依赖文字大于死去的历史故事。因
此,有者说马哈迪辞职后,照英国惯例应由副首相旺阿兹莎担任过渡首相,但国家元首同
意依据联邦宪法第43(5)条文,即在首相的劝告下,御准取消所有部长的任命。同时,元
首同意根据《联邦宪法》第43(2)(a)条文,委任马哈迪为过渡首相,直到委任新首相为止。你可以说马哈迪或马来西亚的处理方式与英国惯例不同,但宪法就是比惯例优先成为判断标准。
目前局势观察
看起来,安华拥有多数议员表态支持他当首相,虽然没有过半,但最高元首会授予他组阁优先权的权力,让他重组政府。笔者却很悲观,因为他没有过半议员背书,如果下个月国会召开,有议员动议对安华首相的不信任动议,那安华还是会倒台,国会一样会解散。
但,如上述说的,若国会解散,进行全国大选,或许安华有机会真真实实地获得民意授权的正当性。
https://www.thenewslens.com/article/131844
鹬蚌相争
作者: richjf (jeff)   2020-03-01 15:31:00
马安互斗 结果被一个路人捡走 XD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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