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资讯] 郑永年谈权利与社会抗议运动三则

楼主: kwei (光影)   2019-09-02 23:32:56
郑永年谈权利与社会抗议运动三则
郑永年
新加坡国立大学东亚研究所教授
一、“鱼”与“熊掌”的选择困境
http://www.uzbcn.com/mon/keji/20190730/60230.html
二、“堰塞湖现象”与社会抗议
http://www.uzbcn.com/mon/keji/20190806/60440.html
三、当代社会抗议运动为什么失效?
http://www.uzbcn.com/mon/keji/20190813/60683.html
一、“鱼”与“熊掌”的选择困境
近数十年来,对很多发展中国家和地区来说,人们面临的是一个全方位发达的西方。西方
所有的一切,包括经济自由、政治民主、社会福利等等,一切都令人向往,希望自己的国
家也可以在尽可能短的时间里得到所有这一切。于是,在很多人的概念里,似乎所有好的
东西都可以同时出现和同时得到。
如果考察一下这数十年发生在西方和非西方国家的社会抗议运动,人们不难发现,有一个
巨大的差别,那就是,在西方国家,社会抗议运动的目的往往是具体的利益,更多的权利
;而在非西方国家,社会抗议目的更多的是抽象的价值,尤其是民主、自由和人权。
在经济改革方面,很长时间里,人们对“大爆炸”(big bang)理论和方法持续争论。这
一方法强调所有经济改革同时进行,毕其功于一役。这一理论符合很多人“急于求成”的
心理,因此具有很大的吸引力,也在不同地方进行了实验,但人们对这一方法实际所产生
的结果具有很大的争议。这一方法首先被1980年代的英国首相柴契尔引用于英国的金融改
革,主要是全方位放松金融管制。
这一改革促成了英国伦敦成为世界金融中心,但人们也认为这一改革也促成了2007年以后
的全球性金融危机。这一方法后来应用于俄罗斯和东欧的改革,即全盘私有化。不过,效
果同样令人质疑。俄罗斯和东欧国家尽管走上了西方所认为的自由市场道路,但这些国家
的经济表现并不理想,并且经常出现危机。尤其和走渐近改革道路的中国相比较,俄罗斯
和东欧国家的经济表现相形见绌。
如果人们把“大爆炸”理论应用到一个国家的发展上,可以提出类似的问题,即一个国家
是否可以同时实现政治、经济和社会全方位的发展,一步到位变成西方那样的国家?尽管
在理论层面,人们对此可以争论,但从现实经验看,没有一个国家可以这样做。现实主义
地看,就国家发展来说,世界上并不存在一个“毕其功于一役”的发展模式,人们不得不
面临“鱼”与“熊掌”的选择问题。
即使在西方也是如此。今天西方所拥有的,是其在漫长的历史阶段中逐渐实现的。英国社
会学家马歇尔(T. H. Marshall)提出了西方权利实现的“三阶段论”,认为西方国家实
现权利的次序是18世纪实现了个人自由(自由资本主义),19世纪实现了政治权利(选举
权),20世纪实现了社会权利(福利社会)。
马歇尔的理论更多的是对英格兰发展的一种经验描述,说明权利实现的阶段性。但这一理
论也遭到了很多人的批评,尤其是女权主义者,她们认为,马歇尔所描述的只适用于英格
兰的白人男性工人,而不适用于其他社会群体,尤其是包括妇女在内的“第二等公民”。
即使在理论层面,马歇尔的理论也存在着逻辑问题。例如,如果一个国家首先实现的是“
个人权利”,那么“个人权利”如何发展成为体现集体权利的社会福利呢?如果个人权利
首先得到实现,理性(自私)的个人就不会放弃自己的权利,让渡自己的权利给“集体”

从经验上说,的确,世界上第一个社会保障计画发生在保守的德国,而非自由的英国。欧
洲国家从马克思所说的“原始资本主义”,转型到20世纪的福利资本主义,并不是说资本
主义的自然转型,而是在强大的社会主义运动推动下,欧洲诸国政治社会改革的产物。
西方有“资本主义的变种”理论,区分了强调自由的英美资本主义和强调集体的欧洲大陆
(法国、德国等)资本主义。英国因为一战、二战和凯恩斯主义等因素,在二战之后实现
了福利社会,但作为自由资本主义大本营的美国到现在为止,在社会福利方面,仍然远远
落后于欧洲国家。
福利社会面临巨大的挑战
即使对福利社会,无论在理论层面还是在实践层面,也一直面临巨大的挑战。在理论上,
在英国福利政策出现不久,就遭到严厉的批评。海耶克(F. A. Hayek)的《通往奴役之
路》(The Road to Serfdom)和《自由宪章》(The Constitution of Liberty)为批评
派的经典。前者是海耶克在二战期间的英国伦敦写成,被视为反对福利社会的“圣经”。
1970年代,西方因为石油危机等因素,经济滞涨,批评者就把矛头对准了福利社会,认为
福利社会的扩张已经破坏了“民主的可治理性”,造成了西方的“民主危机”。到了1980
年代,就出现了英国柴契尔和美国里根新自由主义革命。新自由主义的核心就是经济自由
(自由化和放松管制)、管控社会(工会)和消减福利。
美国欧巴马政府针对穷人(尤其是黑人群体)出台了一个医改法案,但川普一上台,就首
先废除了这个法案。也就是说,即使在西方,各方面的权利的实现也并不是“自然”的,
而是各种社会力量互动的产物。人们并不存在“鱼”与“熊掌”兼得的局面。
不过,较之后来发展中国家所面临的情况,西方国家在不同权利逐步实现的过程的确表现
为“自然”,即在没有高强度的压力(尤其是外部压力)的情况下实现的。这里可以举今
天发展中国家最为关心的普选权(政治权利)为例。
法国是世界上第一个通过宪法,赋予人民普选权的国家。1793年宪法就规定了这项权利,
但之后并无选举。1848年法国进行了第一次普选,不过之后法国的普选权就停滞不前,直
到将近100年之后的1944年才赋予妇女选举权。瑞士被亨廷顿(Samuel Huntington)视为
是第一波民主化浪潮的典范,但这个国家妇女选举权直到1971年才实现。
在其他很多欧洲国家,尽管男性普选权获得要比法国晚,但妇女选举权的获得就比法国早
。这种男女性不同权利的情况,除了其他很多原因,更受观念的影响。
在欧洲启蒙运动中,尽管也有少数哲学家呼吁普选权,但更多的哲学家包括最为激进的卢
梭(Jean-Jacques Rousseau)也认为政治是“公共领域”,而“公共领域”是专门属于
男性的,只有男性才成为公民,而女性则属于私人、家庭或者“自然”的领域。在很长的
时间里,类似的概念不仅男性接受,女性也接受。直到后来出现了新的思想,人们才意识
到原来权利分配的不公平,女性在开始争取权利,或者被赋予权利。
即使发展到今天,尽管比较而言,西方社会各方面都已经很发达,但大多数西方国家也在
同样经历各方面发展的不协调,呈现出一个动态的过程。尤其是近30年的全球化,已经彻
底改变了西方社会原来维持的均衡状态,导致了政治、经济和社会高度失衡。这也是西方
社会今天所面临的严峻挑战。
不管如何,西方大多数国家的国家建设,从领土边界的固定到领土统治权的确立,再到大
众民主参与权的实现,经历了几个世纪的时间,具有足够的时间来逐一解决不同时期所面
临的问题,往往是“一个时间做一件事情”(one thing at a time)。但对第三世界国
家来说,他们同时面对所有这一切。简单地说,和西方比较,大多发展中国家都面临“压
缩性”(compressed)发展,即同时面临政治、经济和社会全方位发展的需求。
一个现实是,和西方比较,大多数发展中国家面临的是社会经济低度发展、发展不足甚至
毫无发展的困境;但就社会需求来说,经济发展、政治自由和社会福利都是需要的。如果
发达国家经历了三个世纪才实现了经济发达、政治自由和社会福利,没有一个发展中国家
可以等待这么久,越来越多的人要求这些方面的权利同时实现,至少是可以平衡地发展。
这里就涉及后发展中国家的“劣势”问题,既表现在物质层面,也表现在观念层面。就物
质层面来说,诚如新马克思主义所言,资本主义式经济自西方(中心)向非西方(边缘地
带)扩散和发展,边缘地带本来就处于一个不利的地位(例如处于产品和产业链的低端、
缺少优质资本和技术等)。
从观念上说,因为西方国家已经实现了经济、政治和社会方面的权利,后发展中国家也自
然就接受了所有这些权利概念,而且也认为所有这些权利不仅需要也可以同时实现。无疑
,观念和现实之间存在着巨大的甚至是不可踰越的鸿沟。
“先经济、再社会、后政治”的路径
如马歇尔所言,西方国家先是实现了经济发展,再是政治权利,然后是社会福利。但一个
明显的事实是,二战之后,新独立的国家都是一步到位地把选举权扩散到男性和女性。也
即是说,大多数西方国家花费了一个多世纪才实现的政治权利,在新独立国家体现为“即
时的实现”。
从表面上说,这可以说是一个巨大的进步,因为新独立国家的人民无需等待那么久,就随
手得到了政治权利。但从现实面来看,因为没有任何社会经济面的支撑,这种政治权利往
往没有实质性的意义。
在发达国家,政治权利的实现有助于“分蛋糕”,即社会福利,但新兴国家的“蛋糕”很
小,甚至不存在。在这样的情况下,政治权利不仅演变成为“为了选举而选举”,而且在
更多的时候,成为了“把蛋糕做大”的一大阻力。不难观察到,二战之后的新兴国家,从
理论上说,都具有西方所有的一些,包括宪政、多党制、全民选举、媒体和言论自由、集
会自由等等,但现实地说,这些权利仅仅停留在纸面上,从来就没有实现过。尽管这些国
家的领导层的专制、独裁、腐败等等被视为权利没有充分实现的根源,但人们必须看到产
生这些行为的社会经济根源。
针对发展中国家的发展问题,被视为入世哲学家(worldly philosopher)的赫希曼(
Albert Hirschman)不满古典经济学均衡发展理论,而提出了一个“非均衡”发展模式,
就是说,一个国家不可能同时得到各个方面的发展,而是要“突围”,找到发展的“抓手
”,逐一推动各方面的发展。
“非均衡发展”理论认为,现实地说,不会所有的好事情都可以一起发生的,人们也很难
同时满足所有的愿望。例如,经济增长和收入分配的改善可以同时发生,也可以不同时发
生;经济增长既可以和政治开放一起发生,也可以和政治专制同时发生;民主的巩固可以
推进经济的可持续发展,但也可以和经济的衰退同时出现。  
当然,这并不是说,后发展中国家就没有优势了;相反,后发展中国家具有很多方面的优
势,尤其在经济和社会领域。哈佛经济学家格申克隆(Alexander Gerschenkron)提出的
“后发展优势理论”并被广泛应用于后发展中国家。简单地说,后发展中国家可以向发展
中国家学习,少走弯路,甚至可以(用今天的话来说)“弯道超车”。  
日本和亚洲“四小龙”(韩国、新加坡、台湾和香港)的经验更能说明“后发展优势”。
这些经济体的发展并没有按照马歇尔前面提到的“先经济、再政治、后社会”西方模式,
而呈现出“先经济、再社会、后政治”的路径。也就是,先充分结合政府和市场的力量实
现经济的发展,再通过政府和市场的努力实现社会的发展,在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础上开始
政治民主化。
这种模式使得这些经济体不仅逃避了人们所说的“中等收入陷阱”,历史地看,较之早期
西方民主化,这些经济体的民主化也是相对和平的。今天,中国大陆的发展模式尽管有其
特殊性,但基本上也遵循这种模式。
直到今天,大多数发展中国家仍然处于既无“鱼”也无“熊掌”的发展阶段,如何发展仍
然是这些国家所面临的巨大挑战。但即使是发达经济体(包括亚洲“四小龙”),也很难
说可以永远做到“好事情走到一起”的局面。在经济好的时候,各方面权利的实现相对容
易;但在经济不好的时候,就会出现“鱼”与“熊掌”很难同时得到的局面。
更为严峻的是,人们的选择不一,一些群体选择“鱼”,一些群体选择“熊掌”,不同收
入群体、不同政治倾向性、不同年龄段的群体之间的选择南辕北辙,这往往使社会失去均
衡稳定状态,而处于极其分裂的状态。
二、“堰塞湖现象”与社会抗议
近年来,社会抗议运动已经成为一个世界潮流,从美国、欧洲到亚洲,没有几个国家能够
避开社会抗议运动。尽管社会抗议运动一直是社会进步的巨大动力,但对任何社会来说,
无论是对抗议者本身还是对社会整体,任何形式的社会抗议都是有成本的。对抗议者本身
来说,除了极少数组织者可以获利之外,大多数参与者(包括旁观者)都要花费精力和时
间。
社会抗议的组织者一方面面临更大的风险(例如被逮捕和起诉等),另一方面也可以获得
社会声望,获得日后从政的机会。多数人除了增加一些生活经验之外,则没有任何机会。
对社会整体来说,社会抗议可能对社会稳定和社会正常运作(包括政府)产生负面影响。
对社会的大多数来说,如果不同形式的社会抗议是不可避免的,如何理解和化解当代不同
形式的社会抗议活动就变得非常重要。社会抗议或许不可或缺,但一个社会也不能总是处
于抗议状态。
从理解的角度来看,人们或许把社会抗议运动及其可能的结果,理解为自然界频繁发生的
“堰塞湖现象”。堰塞湖是由火山熔岩流或地震活动等因素,引起山崩滑坡体等堵截河谷
或河床后贮水而形成的湖泊。一般来说,堰塞湖的形成有四个过程:一是原有水系的存在
;二是原有水系被堵塞物堵住;三是河谷、河床被堵塞后,流水聚集并且往四周漫溢;四
是储水到一定程度便形成堰塞湖。
堰塞湖的堵塞物不是固定不变的,它们也会受冲刷、侵蚀、溶解、崩塌等等。一旦堵塞物
被破坏,湖水便漫溢而出,倾泻而下,形成洪灾。伴随次生灾害的不断出现,堰塞湖的水
位可能会迅速上升,可能导致重大洪灾。灾区形成的堰塞湖一旦决口,后果严重,对下游
形成洪峰,破坏性不亚于灾害的破坏力。
如果把社会抗议群体比喻成“堰塞湖”,就不难得到一些有益的启示。尽管不想看到“堰
塞湖”的出现,但不管人们喜欢与否,“堰塞湖”不可避免;同样,尽管很多人不想看到
社会抗议,但社会抗议一直是人类社会不得不接受的一个现实。对人类来说,问题并不在
于“堰塞湖”是否会出现,而在于如何消解其所能产生的后果和灾难;同样,对统治者来
说,问题并不在于社会抗议是否会发生,而在于如何利用社会抗议所产生的积极效果,来
管控社会抗议所产生的负面效应。
对社会抗议运动本身也是可以有所启示的。抗议运动如同“堰塞湖”本身,内部充满变化
动力。“堰塞湖”的形成只是一种自然的产物,本身没有任何目的;但“堰塞湖”本身的
活动则有可能最终导致“堰塞湖”的“决堤”,最终导致其解体和消失;另一方面,社会
抗议运动是有目的的,但因为其内部变化动力所致,社会抗议可能最终走向自己的反面,
导致自身的消失。
“发声”和“退出”的相互关系
对“堰塞湖”的处理,不管是“外部手术”还是内部变化动力所致,人们还可以找到一些
普遍性的规律,而这些规律对理解社会抗议运动具有很大的相关性。
第一,“堰塞湖”内部的面积和水位深度,与其所能产生的影响之间的关系。面积越广、
水位越深(高),内部的变化动力越强,对堵塞物所能产生的压力也就越大,也就越容易
导致“决堤”。社会抗议也是如此。所有社会抗议都是人们对现状的不满引起的。很多抗
议开始时可能只是抱怨,要求并不高;如果这些要求得到满足,社会抗议就可能消退了。
这是一种“一次一个要求”的抗议。不过,也有可能在一个要求得到满足之后,出现了第
二个或第三个要求,也就是说,抗议者的要求可能越来越高,直到不能满足为止。但不管
是怎样的原因,如果要求得不到满足,抗议者的积怨就会越来越深,对社会的冲击力也越
来越大。
在不同政体下,社会抗议的“积怨”程度也会不同。在民主社会,因为社会抗议是一件比
较简单的事情,而且风险不高,甚至没有风险,所以社会抗议经常发生。在这样的社会,
人们的忍受度一般极低,一旦对社会产生不满,就随意表达出来。不过,从经验来说,这
种被人们广为称颂的社会抗议环境(例如组织自由、集会自由、民主等等)并不见得有效
,或者说,容易发生的社会抗议,其效果也相对无效。在很多社会,社会抗议已经变成人
们日常生活的一部分,并没有什么效果。
为什么会这样?这里可以借用政治经济学家赫希曼(Albert Hirschman)所提出的“发声
”和“退出”的概念来理解。赫希曼认为,当人们发现一个公司、组织或政府所提供的产
品(服务)的质量下降时,人们便开始“发声”(voice)或者“退出”(exit),以表
示不满。“退出”很简单,就是离开,转而购买能够提供更好质量产品(服务)的公司、
组织和国家。“发声”就是抱怨公司和组织,意在改进公司和组织所提供产品(服务)的
质量。“退出”则不同,无论是间接的“退出”还是无意的“退出”,都会阻碍公司或组
织去改善业绩。
因此,尽管“退出”和“发声”都是人们的选择,但结果很不相同。两者之间经常存在矛
盾,互相破坏,“退出”尤其能够破坏“发声”。如果“退出”很方便,很容易,“发声
”就不容易发生,因为“发声”往往需要时间和精力。这种情况很容易发生在现实社会经
济生活中。例如,如果离婚足够简单,夫妻双方不会通过“发声”(沟通或和解)来挽救
婚姻。在美国历史上,早期工业化过程中,因为西部开发提供了足够的机会,所以与欧洲
比较,美国并没有出现强大的工人阶级运动。
在很多情况下,“退出”的选择倾向于破坏“发声”。赫希曼认为,这可以用“水利模型
”来表示,公司、组织和国家所提供的产品(服务)的降低产生了社会抗议的压力,抗议
的压力则会导致“发声”或“退出”;但如果通过“退出”选择所消解的压力越多,形成
有效“发声”的机会就越小。
“退出”选择的存在,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解释民主社会抗议的无效。民主社会往往拥有多
党制,权力在不同政党之间轮流转。很多社会抗议往往具有“党派”性质,要么为党派所
发动,要么为党派所利用。即使不具有党派色彩的社会抗议,其参与者的选择也相对简单
。例如对党派A不满,就简单地选择“退出”,转而支持党派B或C。
这种选择一方面使得社会抗议的强度不会那么大,但政治效用也相对减少。人们总是预期
换一个政党执政情况会变好,他们的要求能够得到比较好的满足。但问题是,由社会抗议
者支持的政党一上台,也会面临同样的环境,反对党(原来的执政党)也会做同样的事情
。因此,政治权力在不同党派之间的转移尽管表达了民主性,或者说反映了社会抗议者的
“声音”,但执政的实际效果不会得到改善。这导致人们所说的“几个都是烂苹果,选择
哪一个都一样”的情况。
威权主义社会的“发声”
与民主社会相比较,权力集中或学界所说的威权主义社会,到了社会抗议阶段往往已经是
“深仇大恨”。在威权主义社会,“发声”往往受到很多限制,而且即使发出了“声音”
,发声者面临的风险也很高,所以理性的人往往选择不“发声”,直到“不得不”发声为
止,即到了不可忍受、非发声不可的时候。考虑到威权主义社会的民众也是最有忍耐力的
,一旦到了“发声”的阶段,这个时候的“声音”往往是最激烈、最有破坏性。
不过,威权主义社会的“发声”不见得无效,在一定条件下甚至比民主社会更有效。这主
要由两个因素决定。首先,威权主义国家的社会群体面临“退出”问题。这些国家要么是
一党制国家,要么是一党独大国家。在前者,根本就不存在“退出”的选择,因为没有反
对党的存在。唯一的“退出”就是向国外“移民”,但这个选择反而降低了对原来社会的
压力,这种“退出”对原来的社会毫无益处。
在后者,因为一党独大,人们对合法存在的小党的效用存有怀疑,往往也不做“退出”的
选择。这种局面决定了威权主义国家“发声”的“艺术”和“质量”。因为具有风险,人
们就要讲究“发声”的艺术,用他们认为最有效用的方式“发声”;而“发声”的艺术也
往往提高“声音”的质量。
其次,执政者的忧虑和主动解决。威权也意味着责任。如果执政者足够理性,就必须做到
两者之间的平衡。无论是一党制国家还是一党独大国家,执政党没有任何理由推卸责任,
或者说,执政党是唯一的责任主体。执政者深知“一旦发声便是深仇大恨”的道理,也深
知“决堤”所能爆发出来的能量和所能造成的破坏。因此,为了避免大面积“决堤”现象
的产生,执政党就必须主动“倾听”社会所发出的“声音”,主动解决问题,满足社会的
需要。
唯一不同的是,“发声者”或“声音组织者”所面临的风险更高。因为执政党不希望现存
“声音”成为一种有组织的力量(潜在的反对党),所以往往对这些角色实行高压管控政
策。西方一般认为威权主义国家的“声音”无效,但这个论断并不符合经验证据,因为从
经验来看,威权主义国家的诸多“声音”在一定条件下,也促成诸多有意义的实际政策变
化,有些变化甚至较之民主国家更能反映社会的变化。
第二,“堰塞湖”内部和外部的水位落差关系。很简单,“堰塞湖”内部水位与外面水位
落差越大,“决堤”时刻所产生的冲击力就越大;反之,两者的落差越小,“决堤”的可
能性就越小,即使“决堤”,所造成的冲击力也不会太强烈。
社会运动的强度其实也是如此。如果社会运动所要求的东西和他们已经拥有的差异过大,
社会运动往往很激烈,例如一个社会的民主化初期(也就是从没有民主到有民主的转型时
期),社会运动往往很激烈,甚至很暴力;反之,如果社会运动所要求的东西和他们已经
拥有的东西差异不大,社会运动往往趋于平和,例如一个已经民主化的社会,社会运动(
也即是要求更多的民主)不会像初期那样激烈和具有暴力性。
理解这种“落差关系”对执政者防止社会剧变、维持秩序也具有意义,即“落差”问题不
仅可以解决,也可以预防;但如果被忽视、不去解决,日子久了就会产生严重的后果(即
落差变得越来越大)。
其一,执政者可以对社会抗议进行“疏导”工作,正如可以人工炸掉“堰塞湖”的堵塞物
。炸掉堵塞物就是让“堰塞湖”内部的水和外部的水融合在一起。如上所说,这里的“成
本”就是如何处理社会抗议运动的组织者。第二,提高外部的水量,让外部的水位和“堰
塞湖”内部的水位差不多一样高,使得内部水量对外部没有冲击力,甚至有可能高过内部
水位,这样彻底消除“堰塞湖”。这种情形从理论上说是可能的,但在实践中还没有很成
功的例子。
不过,这种现象并不难观察到。例如,在1960年代至70年代,因为大陆经济落后,生活困
难,人们大规模(非法)逃亡香港,但改革开放之后,内部经济发展迅速、生活水准急剧
提高,现在已经没有这样的问题。这种情形也可以应用到两岸关系。如果随着中国大陆的
持续发展,各方面权利逐渐实现,香港、台湾和大陆的关系就会发生根本性的变化,香港
和台湾社会运动的性质也会发生变化。
三、当代社会抗议运动为什么失效?
在当今世界(尤其是2008年世界金融危机以来),社会抗议运动越来越普遍,无论是发展
中国家还是发达国家,没有几个国家和地区可以幸免。社会抗议运动的起因、经历的过程
, 结果各有不同。不过,总体上看,大多社会抗议运动没有什么大成效,尤其和19世纪
及20世纪初的欧洲社会抗议运动(即社会主义运动)相比,更是如此。
欧洲社会主义运动可说是人类历史上最有成效的,它导致西方资本主义社会的转型,即从
原始资本主义转型到福利社会。不仅如此,社会主义运动也产生了全球性影响,催生了全
世界各地不同类型的社会主义运动。之后,无论是西方还是非西方,不管是什么样的经济
制度,任何社会都必须具备一定程度上的“社会主义色彩”。与此相比,当代世界的社会
抗议运动,尽管也表现为风起云涌,但迄今为止还没有任何实质性的影响。
为什么会造成这样一种局面?这里有内外部因素。人们至少可以从微观、中观和宏观三个
层面来讨论。
在微观层面,社会抗议行为模式本身发生了一些重大变化。这里涉及几个因素。第一,随
著技术的进步,社会抗议运动的组织成本大大降低,变得过于容易组织。正如经济学家奥
尔逊(Mancur Olson)在1960年代所指出的,社会运动是典型的“集体行为”,属于一种
“公共品”,里面涉及“搭便车”的问题,组织成本高,不容易组织。
科技降低抗议运动组织成本
奥尔逊所指的是传统社会运动,今天的情况则很不相同了。随着互联网技术(尤其是社交
媒体)的迅速发展,社会运动的组织成本大大减低,甚于趋于零。更为重要的是,传统的
社会运动需要组织者,即领袖,现在的社会运动则往往不需要领袖,互联网平台本身就是
“领袖”。
这个现象明显体现在法国自去年开始的“黄背心”运动上。经济学意义上的“投入-产出
”理论乎可以应用到社会抗议运动上。 随着组织成本的降低、过于容易组织,社会运动
发生容易, 但结果大打折扣。也就是说,表面上轰轰烈烈的社会运动,有结果的屈指可
数。
第二,“退出”变得过于容易,很难对被抗议的主体(公司、组织和政府)产生实质性的
影响。“退出”(exit)的概念由政治经济学家赫希曼(Albert Hirschman)提出。赫希
曼观察到,一个人认为所属的公司、组织或国家所提供的产品或服务质量下降,主要会作
出两种反应,即“退出”或者“发声”(voice)。“退出”最为简单,就是离开,转而
购买能够提供更好产品或质量服务的公司、组织和国家。但“退出”和“发声”之间经常
存在着矛盾,甚至互相破坏,“退出”能够有效破坏“发声”。如果“退出”很容易,“
发声”就不容易发生。
这种情况很容易在现实社会经济生活中观察到。例如,股票出让如此简单,持股人很难对
通过“发声”对公司管理层的决策产生影响;如果离婚足够简单,夫妻双方不会通过“发
声”(沟通或和解)来挽救婚姻;美国历史上,在早期工业化过程中,因为西部开发提供
了足够的机会,和欧洲比较,美国并没有出现强大的工人运动。
这里所指的社会抗议运动是针对政府的抗议。社会抗议的本意是为了改变执政党的行为,
例如希望政府改善和改进政府所提供的服务,但因为政府的背后是政党,一旦社会抗议“
剥夺”了执政党的权力(即执政党被赶下台),由这个政党组成的政府就没有任何机会来
改善其行为。
社会抗议演变为从选择政党A转到选择政党B或C。问题在于,即使执政党被社会抗议运动
赶下台,反对党上台,也会面临同样的情况,同样也会被社会抗议运动赶下台。不难理解
,尽管在很多场合,尤其是欧洲和拉美的民粹主义运动,社会运动可以有效促成政府变更
,但社会经济的现实并没有因此而变化。
第三,因为上述两个因素,即组织成本低廉和“退出”容易,抗议本身的“艺术”(赫希
曼语)水平往往非常低劣。今天的社会运动较之19世纪和20世纪初的已经显得理性了,因
为很多参与者都是中产阶层人士。
不过,也要意识到,社会界定和接受“暴力”的标准也有了很大的变化。早期被视为非暴
力的,今天很可能被视为暴力。今天的社会运动动不动就激进化和暴力化,结果抗议行为
本身被社会的其他部分所抗议。因为抗议“艺术”的低下,较之传统抗议,今天很多抗议
更是表现为传统上一些学者所说的“乌合之众”,参加人数越来越多、规模越来越大、声
音越来越响亮、持续的时间越来越长,但并不能转化成为实际效果。
第四,社会抗议进入恶性循环状态。因为上述因素,社会抗议并不能促成政府行为的变化
,提升其服务的质量。政府行为不能因为社会抗议得到改善,这个局面又为新的社会抗议
(在多党制国家往往表现为不同人群参与的抗议)提供了机会。这样,循环往复,造成了
“为了抗议而抗议”的情况,即一些学者所说的“抗议型社会”,社会陷入长期无效的循
环抗争之中。
社会抗议成效与政策有关
在中观层面,社会抗议是否有效和政府类型(如民主和非民主)没有多少关系,但和政府
所采取的政策有很大的关联。
近代以来,社会抗议往往被理解为人们争取民主、自由、人权的努力。但这种解释过于简
单。如果不能把民主、自由和人权具体化为可以看得到、摸得着的东西,那很难解释社会
运动。抽象的概念可能对年轻人和知识群体会发生效应,但对大多数人不发生作用。
为什么在被视为已经充分实现了各种权利的西方社会,抗议运动同样风起云涌?概括地说
,民主已经很难解决社会经济问题。民主政治本身已经发生了很大的转型,即从激进到保
守、从革命到反动、从改变现状到维持现状。近代以来的很长一段时间里,民主最具有变
革动力。西方所说的各项人权因为民主化而得以落实或改善。今天,人们认为民主是最“
稳定”的政体,但“稳定”意味着没有变化。因此,有人说,今天的世界上,民主是最保
守的政体。
在民主社会,谁都可以随时随地“发声”和抗议,但谁也做不了什么,不仅不同政党之间
互相否决,而且不同社会群体之间也互相否决。这不难理解,从经验来看,所有重大的变
化从理唸到现实都需要权威和权力,而当代民主已经演变成为消解权威和权力的最有效机
制。
无论从经济社会还是政治面看,今天所有重大的变化,无论好坏,都发生在一些非西方世
界的国家。一些国家尽管也拥有了民主形式(定期的选举),但因为政府无效无能,经常
在极左和极右之间循环,结果导致国家落后,甚至经常陷入无政府状态,即失败国家。
但在另一些被西方称之为威权主义的国家,政府一方面有能力控制社会抗议,另一方面通
过加快经济社会发展向人民提供福利的方法,来获取执政的合法性资源,不仅缓和社会抗
议运动,而且在一些条件下使得社会抗议对政府产生有效的压力,以改善政府行为。再者
,在这些威权主义国家,在社会经济发展之后,也不乏走上稳步民主化的案例。
社会发展的“鱼”与“熊掌”
同时,也经过内部的发展,这些国家能够有效缩小内部和外部的距离。社会运动的发生往
往是因为具有参照点,参照点要不是和自己的历史经验相比,就是和其他群体相比。就不
同国家来说,就是把自己所拥有的和其他国家人民所拥有的相比。在全球化时代,参照其
他国家的社会抗议运动越来越重要。不难理解,发展中国家的社会抗议运动大多是以获得
发达国家所拥有的作为参照物。
对很多国家来说,贫穷的时候,既无“鱼”(社会经济福利),也无“熊掌”(民主),
但经过发展,很多国家有了“鱼”,在“鱼”的基础上,逐步向“熊掌”阶段发展。尽管
也会有社会群体(主要是知识分子和年轻群体)不满足“鱼”的阶段,希望一步到位,兼
得“鱼”与“熊掌”,但对大多数人来说,“鱼”仍然很重要,他们不希望为了具有深刻
不确定性的“熊掌”而影响所拥有的“鱼”。社会大多数的这种心态也经常成为制约社会
抗议运动的一个重要因素。
在宏观层面,无论是社会抗议运动的崛起,还是社会抗议运动的无效性,都要归因于全球
化。全球化是当代社会抗议的一个主要根源。这一点人们已经讨论很多。简单地说,全球
化造就了参与全球化国家社会的收入分配极其不公、社会高度分化。全球化创造了巨量的
财富,但财富流向了极少数人,大多数人获益不足,甚至成为受害者。
与全球化相关的还有技术的突飞猛进。技术进步也创造了巨量财富,但财富也流向了极少
数人。也就是说,全球化和技术这两个因素造就了今天世界各国经济成为“独享经济”,
而非“共享经济”。当各国政府无能解决这些问题时,社会抗议变得不可避免。今天发达
国家的大多抗议都由此而起。
再者,在全球化状态下,一个社会的抗议基本上就是对“外部因素”的抗议。从经验来看
,对“外部因素”的抗议基本上都是无效的。很多年来,全世界各国都经历了对美国的抗
议,有些甚至是举国上下的抗议,但从来就没有对美国造成有效的影响;相反,所产生的
只是内部影响,有些时候甚至是非常负面的影响,即伤不了美国,反而伤了自己。改变美
国外交行为的主要因素并不是其他国家的社会抗议,而是美国内部的社会抗议。
全球化改变国内政经和社会关系
全球化下还有一种社会抗议,就是希望通过“外部因素“的干预来影响内政,即改变本地
政府的行为。这是因为在全球化状态下,各国经济互相依赖,一国政府所采取的政策(例
如经济制裁)可以对另外一国产生影响。抗议者也是这么认为的。但在实际层面,这种抗
议的效果更是有问题。
总体说来,外部经济(或者其他)因素对小国可以产生一些影响,但对大国产生不了有效
的影响。有些时候,这种抗议甚至会走向反面。无疑,在全球化时代,各国民族主义高涨
,各国人民对自己国家的认同越来越强烈。在这种情况下,社会抗议运动诉诸于外国力量
,反而为其他社会群体提供了“出卖国家利益”的有效证据来干预抗议运动,甚至掀起“
反社会抗议运动”的社会运动。
全球化更是改变了一国内部政治、经济和社会三者之间的关系。全球化意味着很多因素(
尤其是经济要素,包括资金、技术和人才)可以流动,它们可以随时通过“退出”一个国
家而逃避被抗议。在一个国家对政治、经济和社会都拥有主权的时候,也就是没有“退出
”选择或不容易“退出”的时候,社会抗议运动容易导致社会整体的改善,因为三者之间
有强大的动力达成妥协。但在全球化情况下,当经济要素可以“退出”的时候,抗议就变
得无效。
对今天的资本来说,政治和社会已经不那么重要了。既得利益已经根深蒂固,已经不能为
社会运动所震撼;即使受到影响,也可以选择“退出”。很显然,今天的社会抗议运动基
本上是政府和社会之间的事情,资本则成了“可进可退”的“旁观者”。
今天,没有任何理由相信,社会抗议运动会消退;相反,有太多的因素在促成社会抗议运
动的崛起。但同时,社会抗议已经显现出“为了抗议而抗议”的特点,抗议不仅无法促成
大的变革,反而冲击社会的稳定和发展。如何应付和管控新类型的社会抗议运动,无疑已
经成为各国的一个重大挑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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