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论] 固执地将国会议员排除在“金英兰法”适

楼主: AsamiImai (今井麻美)   2016-08-03 15:13:02
固执地将国会议员排除在“金英兰法”适用范围之外的政务委员会实在太偏心
http://chinese.joins.com/big5/article.do?method=detail&art_id=155205
据调查,“金英兰法”(禁止收受不当请托和财物的法案)所管辖的常务委员会——国会
政务委员会所属的议员中,一半以上议员认为不能将国会议员适用于该法。这是由“韩联
社”7月31日对政务委员会朝野议员所做调查得出的结果。在19名调查者中,有9名(新国
家党6名,共同民主党2名,国民之党1名)表示反对废除将国会议员排除在禁止收受不当
请托对象之外的条款。4名持“其他”观点中,有1人也持有上述同一立场。持“赞成”观
点者共有6人(新国家党2人,共同民主党2名,国民之党1名,正义党1名)。
在韩国,所有人都认为国会议员是营私舞弊核心一环。第19届国会因涉嫌受贿等腐败而被
提交议员逮捕动议案的情况有11例。过去在野党院内代表(三选重要议员)因涉嫌受贿高
达3亿韩元财物而被判徒刑,给社会造成巨大冲击。第20届国会的大门刚一打开,就出现
了由于议员任人唯亲的消息被曝光导致秘书阵营超过30人离开国会的局面。
然而,“金英兰法”还是将这些国会议员从“禁止收受不当请托”的对象中除去了。连媒
体人和私立教员等对象都包含在内,却给了议员们免罪符。同样地,禁止录取公职人员的
子女、亲属相关职务的“利害冲突防止”条款在审查过程消失了。议员们担心特权缩水是
将这项条款彻底取消的根本原因。
“金英兰法”施行后,企业在公务员中走后门之路就将被堵死。但唯独国会议员凭“公益
民愿”这一借口,听取民众的请托将民愿传达给当局的权限却被“金英兰法”所允许。企
业目光也很自然地将集中于国会。由此,议员们也就更容易陷入权力的诱惑中去。
导致“金英兰法”宗旨褪色的罪魁祸首就是第19届国会政务委员会。因为在法案审查过程
中将“国会议员以公益目的传递第三者的苦衷的行为”作为例外条款夹进其中。其结果造
成第20届国会政务委员会的议员们再也无法将类似特权取消了。如果是如此失去自净能力
的国会,无论如何辩解“放弃议员特权”,也无法取得国民的信任。
“金英兰法”是将公职人员、教师、媒体人等400万人包括在内严格制约处事行为的法律
。对于自身毋庸置疑,还应该提高警惕,确定配偶所述之拖是否是不当之情。为了剔除徇
私舞弊,需付出一定的代价。但是制定此法的国会议员们却从此项负担中逃脱出来,真是
一个自相矛盾的典型。
国会议员应该承认自身很容易陷入收受不当请托及任人唯亲的利益中并主动将自己纳入“
金英兰法”的适用对象中。恰巧目前安哲秀、姜孝祥等议员正在制订将国会议员纳入禁止
收受不当请托对象的改正案。假设第20届国会真的有意推进改革,就应该率先从“金英兰
法”的修订开始做起。当然,还应该重新启动“防止利益冲突”条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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