Re: [公告] stockeye一案

楼主: stockeye (stockeye)   2017-10-20 15:10:38
※ 引述《nknuukyo (我无所能因敌成体)》之铭言:
基本上,
本案双方放了很多前提,
诸如
‘李炳南居士烧了印顺的书’、
‘夏莲居居士必然是汉奸或必然不是汉奸’、
这些延伸讨论的前提其实很单薄,
例如‘李炳南是否是本人烧了印顺的书?’,
光靠一个江灿腾的说词是否能代表这个论点的确就是事实?
(更别说此人在节目上常常作些扭曲道教的发言,信用不太好)
‘夏莲居居士必然是汉奸’,
那最后他对华人到底是帮助大还是危害大?
而且就算A是一个汉奸、B是一个爱国主义者,
你们一定能上纲成A对佛法的领会必然大于B吗?
诸如这些前提,组务采取的对应态度有二:
‘这些说法并不能说有完全的共识,这里不会呼应一方论断,来裁判另一方’、
‘但这些讨论并不是没有价值,这也是批踢踢之所以为学术讨论区的功能价值所在’。
更白话的说,理据不够、论证不够结实,
组务没法被说服也没必要去挺这样的上纲,
但讨论是有必要的,在没有违背板规的前提下,
组务也不觉得应该采取轻易套用规定的处理。
所以本案回归于原本的‘事实-法规涵摄’来看,
本案stockeye的全文,组务不认为在他的陈述思维下,有违背不邪淫的规戒,
在仅引两句的情况即下水桶判决,虽难免予人断章取义之感:
然而对于不能肯定真伪的经典,
直接认为这必然是佛说,
或是行文上让人误会‘此类道理放诸四海皆准’,
实际上圣严法师跟广化法师也提过其中包含人文环境的影响,
没有一并提出的确容易引人误解。
本案因为牵涉较多意识型态上之认定,
组务无意代为判断,
就涵摄来说,板规的不邪淫一语,stockeye行文虽未尽完善,
但认其有鼓吹破坏佛教不邪淫之价值体系观念的论断似有过当,
以今日裁判后,水桶一周(至10/26)作为警告即可。
另外,就宗教立场而言,
即便某些宗教领袖在另一些宗教派别来看,
会觉得其言论荒谬,
但既以宗教板面行之,我不会轻易跑去批踢踢中的该宗教板面去否定其价值,
例如希伯来教跑到基督教板面说他们错解耶和华、
基督教跑到伊斯兰教板面说他们错解教义、
  道家人跑到一贯道板面说他们违反道家世界观。
这些在组务来看,属于‘捞过边’的行为,
如果B板主觉得跟某些南传或非净土的信众已经难以用学术态度沟通,
或许把Buddhism板直接定位成北传、净土宗板,也不失为一种选项。
如果认为仍有沟通可能,那冀许大家都能秉持学术的态度进行自由开放的讨论。
作者: buddhanature (应无所住,而生其心~!)   2016-10-20 08:59:00
如前所说,尊重组务判决。依提议改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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